秦漢之后,土家族先民服飾已具有濃郁的民族特征,《后漢書》中所記述的“武陵蠻”、“五溪蠻”“好五色衣”,表明了土家先民喜“斑斕” 服飾的審美傾向。到了南宋,在唐代即已蓬勃興起的織錦業此時已進入全盛時期,同時,用五彩華美的織錦制作服飾亦自然成為了土家人的最愛,南宋《溪蠻叢笑》對此有描述:“績五色線為方,文采斑斕可見。俗用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稱峒布。”。《大明一統志》、同治年間《龍山縣志》亦多有記載。土家人崇尚繁麗多姿的服飾習俗,一直延續到清“改土歸流”之前。
改土歸流前,土家服飾沿襲舊習:“男女垂發,短衣跣足”“男女服飾均皆一式,頭裹刺花巾帕,衣裙盡刺花邊。”(清乾隆《永順府志》)。到了乾隆二十年間,土家民族形象第一次以草圖形式在《皇清職貢圖》里清晰呈現:此時永順、保靖等地區的部分土家男人已開始著褲,上衣為圓領短袍,衣長至大腿,包頭巾,系腰帶,裹綁腿;女人則“高髻螺鬟”,內穿立領短袍,外套對襟背心,下著過膝百褶裙,以布纏腿。
2001年,張家界出土了一具完好的明代土家族女尸,是迄今為止所能看到最早的土家族婦女服飾實物,與《皇清職貢圖》所繪制的及文獻資料所記載的土家婦女服飾幾乎一致。雖然出土實物上衣為交領右衽大襟,而《皇清職貢圖》所繪制的為立領短袍外套對襟背心,但兩者皆為中國明代典型的婦女服飾形制。只是衣長要短于漢族貴族女子的長度,這是因為明時對庶民服飾有嚴厲規定:“庶人衣長,離地5寸”。由此也可看出,在長期與漢民族的交往當中,土家族文化與漢民族文化之間的交匯融合。
土家族“男女一式”的百褶裙,保留了遠古時代“裳”的遺風。在我國古史記載中,有“ 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之說。這是最古老的裙子樣式,類似圍裙的形狀,為一簾式樣。
“改土歸流”,成為了土家服飾的重要轉折點。當時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斷對土司時期的習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飾在內。永順知府袁承寵在雍正八年頒布:“服飾宜分男女也” ; 保靖知縣也“限一年,爾民歲時優臘,婚喪宴會之際,照漢人服色。”從此,土家族服飾男女一式的外觀形式得以徹底改變,男性由穿刺花衣裙而改穿滿裝;婦女則上穿滿裝,下著漢裙,即八副羅裙。
這一時期,由于漢人商賈把大批進口“洋布”帶入土家地區,洋布的質優價廉,逐漸替代了土家人自己紡織的溪布、斑布。織錦除了用于被面、祭祀時的披毯或孩子的蓋裙外,幾乎不再用于服飾。大多數土家民眾服飾非常簡樸,據湘鄂渝黔部分土家族聚居地方志記載:土家服飾“俗尚簡樸”,“無奢靡之風”。 此時的土家族服飾已不如以前那樣鮮艷,喜好“五色斑衣”的習俗逐漸向“尚簡樸”演變,就如土家俗諺所云:“好吃不過茶泡飯,好看不過素打扮”。不過,土家服飾雖然在外在形制上受到了外族文化的沖擊和融合,但卻在內在的靈魂里保留著土家族自身的民族性格,主要體現在圖騰崇拜、工藝特征和獨特的審美視覺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