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男人都對西裝又愛又恨,一來這種服裝的確提拔身形,并且各種場合通吃。但相信更多的人在身著西裝的時候,不經意間會透露出一點不自信。畢竟相對于其他男裝來說,這種服裝的穿衣規矩實在太多了,一不留神便會貽笑大方。事實上,與其死記硬背那些著裝禁忌,不如仔細閱讀本專題,必能夠助你從西裝著裝的諸多禁忌中,逃出生天。
上半身的穿衣規矩
1.在正式場合不要單獨穿襯衫;襯衫的下擺不要露出來。
2.永遠不要系上西服外套的最后一顆紐扣。
3.襯衫一定要露出袖口。
襯衫下擺不得外露
眾所周知,在西裝世界有著一項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在正式場合不能只穿襯衫。如果你不幸這么做了,那么所營造的視覺效果不亞于著名童話《皇帝的新衣》。針對這個問題,幾乎所有服裝書籍都這樣會說——“因為襯衫原本是內衣。”(自1800年開始,才有了在dress shirt下另外穿著內衣的習慣。)
麻煩的還不只如此,如果說襯衫作為內衣,不能單獨穿在外面的做法還可以理解。那么最讓人感到困惑的是,襯衣作為一件上衣,在著裝規定上卻規定“正式場合中不可以將襯衣的下擺露出來”,一定要放到褲子里面。在西方的很多學校除了禁止“染發、吸煙”以外,也規定不可以“使襯衫下擺外露”。美國橄欖球明星選手特雷爾歐文斯(Terrell Owens),曾經就因為將制服襯衫拉出來而“違規”被罰款。看來這真是一個不得不令人重視的規定。
如果對于體型輕便的人來說,這樣的穿法還算合理,將襯衫的下擺放到褲子中,可以凸顯出良好的身形比例。但是對于一些中年發福、大腹便便的男性來說,把襯衫越過隆起的肚子,將僅存的一點可憐的下擺用力塞進褲子的穿衣方式,絕對是一種對自己的懲罰。已故的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羅蒂就曾公開抱怨過這個問題,他不得不定制下擺特別加長的襯衫來應對他無法抑制的大肚子。
那么這種倒霉的穿衣規定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在大英博物館中,保存著幾件18世紀到19世紀時被人穿過的襯衫。那些襯衫的長度大約到膝蓋左右,在襯衫下擺的胯下部分,正反面都有著黃色的污漬,筆者認為那應該是覆蓋在胯下而形成的痕跡。當時的襯衫就相當于現在的內衣褲,也許那個時候是為了固定,才將襯衫塞進褲子里吧。如果在正式場合不能單穿襯衫是因為“那是以前的內衣”,那么,不能將襯衫下擺拉出來的原因,就是因為“以前那個部分是男人的內褲”。而如果沒有將襯衣藏在褲子里的話,無異于向周圍的人宣告,你是一位將內褲外穿的超人。
在美劇《C.S.I(犯罪現場)》中,探員通過受害者身上西服三粒紐扣全部系上,判斷出受害者絕非自殺而是他殺后兇手幫其穿上西服的。“永遠不要系上西服上衣的最后一粒紐扣”,相信在看到這條穿衣法則時所有的人都會一頭霧水。
據說這是源自伊麗莎白女王的兒子韋爾斯王子,因為他太貪圖口腹之欲,每餐飯后必須解開背心最下面的一顆紐扣,隨從也只好跟著解開最下面的一顆紐扣,之后就演變成大家穿西服時必須遵守的不成文規矩了。穿著三顆紐扣的西裝時,只需扣上最上面和中間的扣子,或只扣中間一顆也可以。如果里面穿著西裝背心,應將上衣的三顆扣子全部解開,西裝背心最底下的一顆紐扣也不能扣上。如果是兩顆紐扣的西裝則只扣最上面的一顆,四顆扣子的則可以扣上面三顆或中間兩顆,反正最下面的扣子就是裝飾品,永遠不去扣它就對了。
而在坐下時,切記要將西服紐扣全部解開,因為所有的服裝都是為站立時設計的,這注定了坐下時不會太好看。西服扣上后坐下,那種別扭就更甚了,所以還是解開為妙。當然,坐下時記得解開紐扣,站起時也切記扣上紐扣。回憶一下平常看西方的頒獎典禮,獲獎男明星在起立后的第一個動作幾乎都是扣上西服紐扣,然后緩緩走上臺——扣紐扣不僅是整衣冠,亦是在借機整心態,慢慢走上臺總比急吼吼奔上臺好,誰讓男人以沉穩為佳?
襯衫為什么一定要露出袖口
“襯衫露出袖口”已經是眾人皆知的著裝規矩了。這么做實在是好處多多。首先從歷史上來講,襯衫從誕生以來一直是作為內衣存在的。內衣的價值在哪里?就在于隔離皮膚與外衣之間的摩擦,保護外衣的衣料。西裝作為男士差不多最為昂貴的服裝投資之一,其用的材料較為昂貴,所以更加尤其需要其配套的內衣——也就是襯衫來保護。為了保證西裝的袖口能夠得到最好的保護,那么最保險的方法就是讓襯衫的袖長比西服長,讓襯衫從西服袖口中露出,徹底隔絕西服袖口與皮膚的摩擦,起到保護作用。
此外,據研究表明,襯衫的袖口露出西服袖口,這種兩截的表現形式有利于使手臂顯得更加修長,有利于使男士西裝穿得更加有型。而從歷史的角度上講,在昔日恤衫袖口還使用領繩的時代,各種花哨的扎法使得如此漂亮的袖口隱藏起來是不道德的,所以就會安排袖口露出外衣若干厘米,讓漂亮的袖口得到充分的展示。而當西服和襯衫走到了一起之后,襯衫的這條穿著規則也被保留了下來,長此以往,變成了穿著西服的重要規則。
下半身的裝修守則
1.不要過分凸顯皮帶。
2.褲子一定要燙出筆挺的褲線。
3.襪子要足夠長不能露出小腿。
如果你留意過本刊物的名流欄目,一定會熟知英國前首相布萊爾(Tony Blair)在穿衣上的拙劣品位。他每一次在公開場合的亮相,都能成為媒體發揮自己毒舌本色的好時刻。《標準晚報》(Evening Standard)的記者曾這樣消遣他:“應該已經有一百萬年沒有人穿雪花(snow wash,把布的顏色洗得深淺不一,變得像是豹紋)牛仔褲了吧,我們的首相還真是勇于嘗試呢!”原本以為記者是指他假日的穿著,沒想到那竟然是說他參加記者會時的穿著,而且當時他的皮帶扣還是金色的,著實讓人瞠目結舌。
根據《GQ(微博)》英國版的評論表示,“金色飾扣的色彩過于強烈,太俗氣了。現在還系金色飾扣皮帶的男人,不是自以為重返80年代,就是與21世紀風格背道而馳,是思想奇異的怪人。”只是金色飾扣而已,有必要這么大驚小怪嗎?
供職于美國白宮的演講專家Nicholas Antongiavanni曾在《The Suit》一書中這樣說道:“穿著套裝時,搭配的皮帶絕對不能太醒目。”但卻沒有一本書提到不能系金色飾扣的皮帶。其實,穿套裝時要搭配任何金色的配件,本來就要特別注意。英國男性時尚評論家保羅基爾斯就說過:“適合現代男性的‘金’只有兩種,一種是‘黃金定律’,另一種叫做‘沉默是金’。”
不過,據筆者推測,真正讓記者們不悅的,其實不是皮帶的金色飾扣,而是布萊爾先生的姿勢。雖然那是他無意識擺出來的姿勢,抓著腰帶的姿勢,看起來就像兩手叉腰,而兩手叉腰的英語是“akimbo”,根據動物學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表示,這個姿勢代表“拒絕、否定的情緒”,雖然布萊爾先生的姿勢不完全是兩手叉腰,但看起來也很接近了,至少能夠肯定,這姿勢不會給人什么太好的印象。
如果說政治人物或名人往往都是在那一瞬間,讓記者們趁機解讀出他們“心底的秘密”。而換成記者們的心情,應該是“厭‘姿勢’及‘飾扣’”吧!只是金色飾扣正好扮演了那無辜的受害者。就是因為擺的姿勢不好,才會明明穿著外套,卻還讓皮帶飾扣顯得如此刺眼。前面提到“皮帶絕對不能夠太醒目”,而真正的意思也許是“不能擺出讓皮帶過于醒目的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