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斗篷前,還請三思
斗篷之于我就像某一類男人,可以與之調(diào)情,但要與他建立長久戀愛關(guān)系卻讓我沒了信心。
回想上一個冬季,當斗篷重回時尚舞臺時,我非常看好。近幾年的外套趨勢老是在軍裝元素、皮夾克和男朋友式大衣這幾樣里兜兜轉(zhuǎn)轉(zhuǎn),充滿戲劇感的斗篷的出現(xiàn)為時尚界帶來了新鮮感。秋天將至,本該是購置斗篷的好時機,我卻沒了興趣。斗篷之于我就像某一類男人,可以與之調(diào)情,但要與他建立長久戀愛關(guān)系卻讓我沒了信心。它不像正裝大衣、厚呢短外套或溫暖的裹身披肩一樣好駕馭。
我并不討厭斗篷,它不像“安檢區(qū)出現(xiàn)不明物體”這類字眼一樣令我毛骨悚然,但那種甜美又詭異的氣質(zhì)卻有著與之同等的戲劇效果。也許當它在T 臺上流行開來時,原本的怪異性被大大削減。由于這一季的服裝大走極簡實用路線,斗篷的出現(xiàn)確實能彈落眼球。它們屬于那些在寒風中享受著肺炎洗禮的勇士,或是那些敢于在交通高峰期拖泥帶水的人們,即便是Isadora Duncan 因長圍巾卷入車輪而致死的慘劇也無法消磨她們的時尚決心。正如所謂的潮流先鋒們都攜帶精巧的手拿包,以此表示她們可不是出個門還要揣著紙巾和雨傘的路人甲。
除此之外,斗篷還限制了你的穿著方式,因為只有長褲才能與之搭配,最好是窄腳、直筒或緊身的款式。如果你拿它和長裙搭著穿,活脫脫死神再世;和A 字裙搭,像三角體;和闊腿褲搭,太肥大的上半身會破壞身體比例。斗篷還是在T臺上或掛在衣架上時比較好看。如果真要買一件,Celine 白色皮草的那件是上佳之選,但你就不怕別人把你比作一個發(fā)育過度的小孩在學校戲劇晚會上扮演《耶穌誕生記》里的那只綿羊嗎?
還有,某些崇尚自由搭配的時裝精們把斗篷穿得“極其之酷”,有像吸血鬼的,有像小紅帽的,還有蝙蝠女和其他各種各樣的超級英雄造型。《超人總動員》里那個以Anna Wintour 和好萊塢戲服設(shè)計師Edith Head 為原型的“衣夫人”也不會追捧這種風尚。當她為“不可思議先生”與“不可思議太太”設(shè)計服裝時,她明智的改良了那些會為超人帶來致命危機的飄逸長袍斗篷。在新版的福爾摩斯劇集中,Sherlock Holmes 甚至明言“不穿斗篷”,而是換上了看上去更精神的長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