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賽宗旨
為深入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高職高專服裝紡織類專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充分展示服裝紡織類專業教學成果和師生風采,經教育部高教司高職高專教育處的同意,由教育部高職高專服裝紡織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會、中國紡織服裝教育學會主辦本次服裝設計技能大賽。
二、設計主題: 放飛·夢想
三、參賽內容及要求
1、2011全國第四屆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作品形式為女裝系列。
2、參賽對象:全國高職高專服裝紡織類專業在校師生。
3、參賽報名必須以學校為單位集中報名,參賽者參賽系列的數量不限,每個系列視為獨立參賽作品。
4、參賽作品的設計與制作的整個過程均必須由參賽者本人獨立完成,同一系列的參賽作品,共同設計者不得超過兩名,并須確定主、副設計師。
5、參賽作品必須組成系列,每一個系列必須是4套,所有服裝應配套(含鞋帽及配件等),有整體感。
6、報名參賽的每一系列作品,必須按下列要求認真填寫并提交相關報名手續:
① 提交27cm*40cm規格彩色效果圖原稿一張,所有作品必須畫在同一張效果圖上。效果圖可以手繪或電腦制作,但不能以作品照片或效果圖的復制品代替效果圖。效果圖超大或縮小、未畫在同一張效果圖上即視為無效參賽作品,則取消參評資格。
② 效果圖正面左上方標明作品名稱,右下方粘貼作品的所有面料小樣(8cm×8cm)。效果圖正面不能出現作者姓名、選送單位、設計構思等相關信息。
③ 效果圖背面左上方粘貼正背面款式圖,A4規格, 右下方標明參賽類別(教師組/學生組)、作者姓名、選送單位、詳細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
④ 參賽者填寫并提交《參賽申請表》。具體要求見附件《參賽申請表》。
⑤ 參賽院(校)需填寫《2011全國第四屆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參賽匯總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7、本次大賽分教師組和學生組,兩組大賽分別進行。
8、參賽效果圖等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版權歸大賽組委會所有 。
9、參賽作品需參賽者本人原創、設計和制作,不得一稿多投和抄襲他人作品,如若發生相關糾紛均由本人負責。
四、參賽辦法
1、參賽院(校)收到本征稿通知后,組織動員在校師生參賽,并于2011年7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送郵局郵戳為準)前將參賽效果圖、《參賽申請表》及《2011全國第四屆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參賽匯總表》統一寄往大賽組委會,并將《參賽申請表》、《2011全國第四屆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參賽匯總表》電子檔發至ffjzw@sina.com郵箱。
2、本次大賽每份參賽作品收取報名費100元,報名費通過郵局匯款至大賽組委會,并請注明“學校名稱、參賽作品份數(學生/教師)”。
3、大賽組委會設在教育部高職高專服裝紡織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處。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文昌西路410號 揚州市職業大學;郵編:225012。
如有疑問,可與組委會聯系。聯系電話:0514-87697130;傳真:0514-87697558;
E-mail:ffjzw@sina.com
聯系人:戎丹云 15852881919
褚 結 13665239698
大賽有關資訊請及時訪問http://www.yzpc.edu.cn
http://219.142.50.81/jzwtest/openoa_techoajzw-023.nsf
五、評委組成
著名服裝設計大師、服裝及時尚界權威人士,服裝紡織教育專家、學者,知名院(校)和媒體領導,服裝企業及品牌運作大師、視覺藝術大師等。
六、評比辦法
1、作品評判標準:參賽作品要緊扣主題,在實用的基礎上帶有原創的藝術創新,以鮮明的風格演繹當前的時尚潮流。
2、初賽
(1)由大賽評委對參賽效果圖進行評審,評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
(2)確定入圍決賽名單,發放《入圍決賽通知書》。
3、決賽
(1) 入圍選手專業技能考核(服裝平面結構圖技能)。
(2) 成衣作品動態展示。
(3) 教師和學生組將分別評出金獎、銀獎、銅獎和優秀獎。
(4) 單項獎設最佳創意獎、最佳版型獎、最佳工藝獎、最佳服飾配套獎、最佳時尚面料獎、最佳表演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學生組)。
(5) 大賽特設最佳組織獎。
七、獎勵辦法
1、組委會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獎杯和獎品。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獲獎者頒發“服裝設計”技師證書或“服裝設計定制工”高級工證書。
八、大賽進行日程
1、初賽日程
初賽效果圖應征截止日:2011年7月20日。
初賽評比發布《入圍決賽通知書》:2011年8月中旬。
初賽地點:揚州市職業大學。
2、決賽日程
決賽時間:詳見入圍決賽通知書。
決賽地點:詳見入圍決賽通知書。
進入決賽的作品編輯成冊,決賽由電視臺錄播,入圍及獲獎名單在相關媒體公布。
2011全國第四屆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征稿通知的解釋權歸教育部高職高專服裝紡織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全國高職高專院(校)師生服裝設計技能大賽組委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