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屏蔽貸款合同中的費錢因素?
貸款合同上無小事,可是偏偏很多人在和銀行簽貸款合同時根本不看上面寫些什么,于是當加息來臨時傻眼了。其實據小編了解不同銀行的貸款合同中對于貸款利率的約定大不相同。
如何屏蔽貸款合同中的費錢因素
前一陣央行加了息,有位小編熟識的創友來找小編了。他問小編,銀行說存量貸款的月供和利息如何計算,根據貸款合同規定執行是啥意思?等著小編把他的合同往下一翻就明白了,貸款合同上明文寫著,“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及約定的浮動比例(合同中已有條款寫明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下浮30%,4.16%執行)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這意味著他麻煩大了,今年加息以后,從明年的一月份開始,每月的利息上漲!而最讓他擔心的還是由于當初簽訂貸款合同時,并沒有明確約定現在他所享受的利率折扣,所以銀行會單方面借加息取消這未上貸款合同的折扣。
每一家銀行貸款合同對于利率的約定模式都不相同,即使是同一家銀行,在不同時期約定內容也可能會有變化。所以各位創友一定要多走幾家銀行,詳細看貸款合同。最好能夠找到貸款合同中就有明確規定,不管利率如何調整,約定的浮動比例不變,這種銀行放棄了收回貸款利率優惠的權利的貸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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