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巴菲特這樣的真正的股神從不屑內幕交易
說巴菲特沒有進行過內幕交易,或者說巴菲特買股票都不是根據內幕信息買的,相信絕大多數股民的心中會有一句類似的話——“忽悠,接著忽悠”。市場環境的不同,操作方式的不同,監管力度的不同,很多中國股民并不清楚海外資本市場監管層的風格。實際上,很多股民都是內幕交易的受害者,只是他們并不清楚,信息傳遞不對稱以及相關人員的誠信問題,導致內幕交易不斷發生。
如今,中國證監會正在對各種違規操作的機構和個人“秋后算賬”,以還原資本市場應有的公平、公開、公正。被調查的徐翔,因為其出眾的操盤能力獲得了市場的關注,一度被外界視為純技術的代表。不過,徐翔近幾年的手法開始讓人們捉摸不定,低調的為人和高調的入場模式引來一大批跟隨的資金,加上其頻頻參與上市公司的定增的行為。
巴菲特不僅有對資本市場判斷的能力、有對巨額資金的管理能力,同時還遵守資本市場的交易秩序及原則,這也是公司為什么能夠順利運行50年并多次抵御各種風險的原因。如果徐翔能夠做到巴菲特的遵紀守法,超越巴菲特成為世界首富也許只是時間問題。
美國證交會對內幕交易的調查、處罰力度要比我國證監會強硬許多倍,而且任何內幕知情人均可以向美國證交會舉報,查實后可以獲得10%至30%罰金作為獎金。突然想起2007年之前的那波牛市時,如果中國證監會也采用美國的方式嚴打內幕交易,不少人或許能夠通過舉報的方法在股市中賺錢。那時候,在熙熙攘攘的交易柜臺前,不斷有人嘴里叨嘮著一些證券簡稱,不斷有人相互推薦股票,至于為什么推薦這些股票,他們能夠理直氣壯的挺起腰板說道“我有內幕消息”。
這些人之所以那么囂張,是因為我國資本市場監管層對內幕交易的“放縱”以及對相關法律的無知,極低的違法成本讓違法者膽量越來越大。美國的《內幕交易處罰法》規定,通過內幕交易的“違法所得”或“避免損失”,將處以3倍的罰款;《內幕交易及證券欺詐制裁法》規定,只要進行了內幕交易,無論是否獲利,可處以最高達250萬美元的罰款。
對美國證交會而言,因正當理由獲得內部消息并沒有什么問題,但若有人為了個人利益而利用內幕消息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就必須追究內幕交易而導致的法律責任。美國在打擊內幕交易上有嚴格的法律,并且還有讓我們難以想象的毅力,IBM收購蓮花公司內幕交易案就反映出美國監管層的態度。
IBM于1995年3月向蓮花公司提出友好兼并的建議,雙方對合并達成了共識,6月5日,IBM宣布正式收購蓮花,收購價高達每股60美元。當年4月底,IBM公司的一位女秘書在復印材料時,得知IBM正考慮收購蓮花并將于6月5日對外宣布,便將此信息告訴了丈夫,隨后又告訴了其朋友,其朋友又告之了另外的朋友,這種層層轉告共有6層之多。美國證交會最終發現,共有25人根據IBM公司女秘書的內幕消息在6月2日購買了蓮花股票和期權,共獲利130萬美元。經過1995年6月到1999年5月的4年調查,美國證監會正式對因“內幕交易”起訴了25名嫌疑人。經過長時間審判,3人被判無罪外,其余都遭到了嚴厲地處罰,有3人因過重的罰款而破產。
由于內幕交易復雜而隱蔽,巨大的經濟利益也會讓不少本打算守法的機構或投資者動搖,加上監管層打擊內幕交易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且不一定能查出什么,因此不斷有人借內幕消息小打小鬧,在避開監管之后終于忍不住想“來個大的”。
2002年,美國通過《薩班尼斯-奧克斯雷法案》,對內幕交易者處以最高25年監禁或罰款。數年后,美國通過多德弗蘭克法,授權證交會強化對證券欺詐的懲治,讓內幕交易成本大幅提高。2010年,美國聯邦調查局、紐約檢察官辦公室和美國證交會在經過近3年的調查取證后,對全美的違規咨詢機構、投資銀行家、對沖基金及共同基金交易商、分析師等進行打擊,高盛等華爾街知名金融機構則被列為重中之重。2013年11月,美國對沖基金巨頭SAC資本合伙公司就內幕交易的指控認罪,并與監管機構達成支付18億美元罰金的協議,這是美國政府對內幕交易作出的金額最大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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