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四個交易日熔斷四次 也許真的錯了
為什么許多政策措施的出臺,從去年清理場外配資、兩融,到打擊期貨市場惡意做空,到此番的熔斷“測試”,屢屢彰顯的是監管者的手足失措,回回付出的都是慘痛的代價!而這種代價總是由市場承受,由股民們承受!細數熔斷事件中監管層五大錯細數熔斷事件中監管層五大錯
誰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A股四個交易日熔斷四次,14分鐘完成一天的交易,舉世為之側目!
猴年伊始,A股就使出了戲猴的絕活,而且是剛學來的把戲——熔斷。新年第一個交易日就把熔斷這新把戲玩開了,雖然有些生疏,引發股民們怨聲載道;但隨后就有一幫“專家”為之助陣,紛紛撰文為熔斷機制開脫,“A股大跌不能怪熔斷機制”“暴跌源于整體信心不足而不是熔斷”“股市下跌與熔斷機制無關”,凡此種種論調,歸根結底,怪散戶們心態不好。
于是,A股又有了底氣,在三天之后繼續“操練”熔斷之技。1月7日開盤13分鐘就迅速進入“熔斷”角色,而由5%熔斷閥值到7%第二閥值僅用1分鐘,僅用14分鐘就一氣呵成完成了熔斷的標準動作。這種“神技”在中國乃至世界股市也堪稱史無前例。
當熔斷機制在全國股民的口誅筆伐聲中,終于被宣布暫停的時候,驚魂未定的股民們或許在以手扶額、謝天謝地,這一回監管者總算順從了民意!
但筆者無論從股民還是從財經觀察者的角度,心情都絲毫無法輕松。盡管冷靜地分析,兩次熔斷的背后有匯率政策、保險監管政策、減持政策和熔斷新政等多項因素的共振,但熔斷機制無疑是此次“股災”的催化劑甚至是導火索。在并無重大利空消息的情況下,A股上演開盤短短半小時就草草收場,難道不算一次重大事故嗎?或有股民戲謔,稱這四次熔斷是一次“測試”,那么這種“測試”的成本也太豪華了,“八項規定”難道不管嗎?
誠然,熔斷是一項防范市場風險的機制安排。通過熔斷閥值的分檔設定,讓投資者有充分消化市場信息、冷靜思考的時間,減少非理性因素的影響,防止市場或某一產品非理性的大幅波動,從交易機制的角度保持市場的穩定。而且,這一機制也是世界各國證券市場的通行做法。所以,不可否認監管者保護投資者的初衷。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這是監管者的悲哀嗎?A股以熔斷把戲戲耍的豈止是廣大股民,更有監管者的智慧。
熔斷既然是一項好的機制,拿到中國的A股市場何以會“南橘北枳”呢?專家們立馬給出了各種解釋:熔斷閥值設置的不合理、區間過窄,熔斷“休息”時間過短,A股T+1與10%漲跌幅限制與國際成熟市場T+0與無漲跌幅限制的反差等。
但我以為,熔斷機制的“夭折”實際上再次折射出監管層的水平與效率,監管者對股市可能出現的問題既缺乏基本的預測、預防能力,又反映遲鈍滯后,表現為事前的麻木呆滯、事中的手足無措、事后的蒼白乏力。監管者難道不應該由此次熔斷“事故”推而廣之,深刻反思,監管究竟哪里出了問題?為何屢遭股民的詬病?
撇開個中可能存在的種種利益尋租,從監管技術上看,筆者以為,監管者在學習西方各種先進經驗、引入各種先進工具的同時,對自己的市場、自己的監管對象缺乏足夠的研究分析,對本國股市“生態”表現出一種難以理喻的陌生感,這才是問題的關鍵。總體表現為五大缺陷:
一是忽視了中國股市是一個散戶市場,從而缺乏對大概率事件的預見性。散戶市場最大的隱患就是羊群效應背后的“雪崩”與踩踏事件。這種教訓,在去年以場外配資、兩融“強平”所引發的股災中已表現得淋漓盡致了。
依稀清楚的是,每一次清理場外配資、兩融的發聲,都會引發一波市場的慘烈下跌,而受傷的總是散戶!該不該清理場外配資其實并不是一個問題。股市的劇烈震蕩之中,配資盤的害群之馬形象其實早已畢露。問題的癥結在,監管者在作出決定之前,為什么不能好好地研究場外配資盤的兇險特征?
果真研究了,就不會也不應該選擇在市場極度脆弱的時候出手!如果此時清理的理由存在、合理,那么當初、彼時苗頭乍現的時候,監管在哪里?監管對其禍害的認識又幾何?
二是忽視了中國股市缺乏“定海神針”的現實,上市公司缺乏市值管理理念,投資人缺乏價值投資理念。這恐怕是A股波動劇烈,經不起一絲風吹雨打的根源所在。談到A股的波動性,或許專家們又要將之歸咎于散戶們的投機性強、過于貪婪、心態不穩。但我們也許忽視了一個重要的事實,散戶的投機性或者說A股的投機性,根本源自上市公司的不規范、不誠信。
與其他成熟的市場比較,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可以長期不分紅,可以業績很好而維持較低的股價,上市公司高管可以在股票上市后迅即違背承諾、大規模減持股票,套現退場。上市公司缺乏市值管理理念,高管一旦減持套現之后,對公司的市值可以漠不關心,“管他洪水滔天”;試想,這樣的市場,價值投資理念安存?這種狀況必然導致股民的投機性,必然使市場始終在投機中“風雨飄搖”。
三是忽視了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虛假現象。毋庸置疑的是,上市企業作假現象在A股已是司空見慣,編制虛假年保、進行虛假重組和惡意重現象比比皆是。一些上市企業不是為了盤活優質資產、擴大投資,而是為了操作股價才施行重組。一些上市企業過度融資,卻沒有具體項目或投資方向,甚至把籌集的資金用來二級市場投機。
始終不明白的是,為什么許多問題其實早已顯露端倪,譬如諸如暴風科技、全天科技類的“妖股”何以能牛氣沖天,譬如一些僵尸企業何以能成為股市“不死鳥”,又譬如頻頻曝光的上市公司業績造假,為什么非要等到問題已經觸犯了眾怒、已遮無可遮的時候,監管才會出手?
曾經讓股民們瞠目結舌的“妖股”暴風科技54個交易日39個漲停板,39個漲停板蹬蹬作響,誰能相信監管就一點兒也聽不到?更何況,按照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超過20%(ST、*ST是±15%的),屬于異常波動需臨時停牌觀察。
四是相關政策推出的時機把握不成熟,對后果預見不足。關鍵是,對一些可能預見的、會形成共振的事件及后果缺乏應有的估計與規避。比如,對于原定的1月8日將面臨的大股東萬億減持潮的來臨,從2015年7月8日發布“減持禁令”就應該可以預見,何以偏偏把熔斷機制的實施安排在這個“封口浪尖”?
而且,在熔斷閥值5%與7%設定上,對市場觸及熔斷點的狀態也缺乏基本的估計。熟悉A股市場的人都知道,當滬深300指數跌破5%的時候是什么狀況,跌破7%的時候又是什么狀況,——此時千股跌停景觀必然已呈現,大多數股票都已趴在了跌停板,你這時候來個所謂的熔斷、停止交易,豈不是將市場或有的反轉機會完全扼殺?
豈不會導致市場“失血”?而且,兩檔熔斷閥值的設定,對于早已如驚弓之鳥的A股股民而言,無異于憑添了一道恐慌線,必然會產生磁吸效應。這些,顯然是原本可以預見的、缺乏明智的做法!
五是盲目自信,對市場發展態勢研判不足,進退失據。去年股災發生后監管的表現,股民們應該記憶猶新:市場出現暴跌之后,監管部門救市措施不痛不癢,不單沒有暫停或減少IPO,反而還在股災爆發第三周最慘烈的關鍵時候,還固執地宣告了28只股票的發行安排,令市場極端失望,以至于資金加速撤離,股災愈演愈烈。
此番的熔斷機制之殤,又何嘗不與監管的盲目自信、應對失據相關?從國際經驗看,熔斷時長設定一般需要兼顧市場交易需求及監管應急處置時間需要,成熟市場一般都在6.5小時以上,A股場外的亞太主要市場也普遍在5小時以上,如紐交所和納斯達克交易時長為6.5小時,韓交所和巴西所分別為6小時和7.5小時。
因此,這些市場設定熔斷時長的彈性空間相對較大。試問,監管者何來這種自信,15分鐘就可以思考、明白市場出了什么變故,做出應對?
監管不作為與監管亂作為、監管空白與過度監管并存的背后,是監管問責制度的缺失。非獨股市,舉目其他各領域存在的問題,從金融到醫藥衛生、食品安全等關系國計民生領域的亂象環生,無不跟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力、不作為緊密關聯?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對監管缺乏問責,或即使有問責條款也不能落實。
市場亂象的治理呼喚監管,而監管有效性的提升需要落地生根的問責。何日監管問責真正落地,市場方得一方清朗。
一夜未眠。
一夜未眠的是期待黎明的A股。
經濟學上有條機會成本遞增法則:在既定的經濟資源和生產技術條件下,每增加一單位一種產品的產量所產生的機會成本遞增。當問題不斷積聚,風險不斷積累時,監管的成本也必然符合遞增的法則。試想,如果一開始,監管部門能真正履職,對市場違法違規之亂象果斷出手,又何至于殃及無辜散戶?如此說來,散戶難道不是白白替監管滯后所帶來的成本買了單么?
值得反思的是,為什么許多政策措施的出臺,從去年清理場外配資、兩融,到打擊期貨市場惡意做空,到此番的熔斷“測試”,屢屢彰顯的是監管者的手足失措,回回付出的都是慘痛的代價!而這種代價總是由市場承受,由股民們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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