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進口稅變動對服裝行業是好說壞
3月16日《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行郵稅由原10%、20%、30%、50%四擋提至15%、30%、60%三擋,2016.4.8生效。3月24日《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發布,跨境電商零售(B2C)進口由原行郵稅變更為關稅(0%)+70%消費稅+70%增值稅(限值內,超過限值按一般貿易全額征稅),提升單次交易限額由1000元(港澳800元)至2000元,2016.4.8生效。4月6日《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發布,從正面明確規定了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進口品類,共涉及1142個品類。
B2C模式影響:低價商品稅負上升,限額內高價商品稅負普遍下降。
稅種發生根本性變化,原適用行郵稅,新政之后類比一般貿易征收“關稅+消費稅+增值稅”三稅合一的跨境電商稅。從具體稅收負擔來看,50元行郵稅減免不再執行,原免稅商品稅負增加;超過征稅門檻但低于原限額1000元的商品,新政稅率食品升、化妝品服裝降;限額1000元提升至2000元,原來受限的1000~2000元的商品進口不再受到限制或按一般貿易全額征稅,稅率降幅普遍在20~40%之間;2000元以上的商品新政與舊政均按一般貿易征稅,稅負相同。
C2C模式影響:稅負大幅上升,競爭優勢來自50元行郵稅減免。
新政延續50元行郵稅減免及單次交易限額1000元,但總體上調高了行郵稅稅負,由原來10%、20%、30%、50%四檔調整為15%、20%、60%三檔。稅率提升帶來了征稅門檻下降,對于許多品類,50元行郵稅減免形同虛設,僅書報刊物、食品飲料、低值化妝品及服裝等可享受。相對B2C模式,C2C競爭優勢來源于50元行郵稅減免,因此C2C競爭力強的品類主要集中在上述低于征稅門檻的低價品類;B2C在價格高于C2C征稅門檻及1000~2000元的商品有更強的競爭優勢。
一石三鳥,市場分化,B2C定位高值、C2C定位免稅,繼續看好跨境進口電商。
本輪新政國家用心良苦,實現一石三鳥(消費者、國家、跨境電商B2C)。保障國民食品飲料、書刊等基本消費需求普遍在免稅范圍內;引導免稅商品至較難監管的C2C領域;減低B2C優勢產品稅負、鼓勵B2C發展。新政后,市場將出現兩級分化,免稅商品逐步集中至C2C模式,限額內高值商品逐步向B2C模式集中。短期內高價商品C2C代購商、主打低值爆款進口B2C電商首先受到沖擊。
繼續看好跨境進口電商,稅收政策調整后與一般貿易相比稅負優勢仍明顯。紡服上市公司中布局進口跨境電商的有跨境通、摩登大道、森馬服飾等,其中摩登大道輕奢進口電商已上線,獲益限額內高價商品稅負普遍下降,獲益確定性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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