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女權運動改變泳裝設計
女權運動改變泳裝設計
在20世紀的早期,就有人反對并嘲笑男子泳裝必須有袖子、褲腿、緊身褲和上衣的做法,但只是到了30年代,社會才接受只穿游泳褲游泳的現象。
婦女泳裝與男子泳裝的不同之處在于:前者一直以其性特征引起關注和爭論。
20世紀泳服的改進變遷與女權運動息息相關,在歐美大部分國家給予女性平等社會地位及投票權后,女性可自由地從事更多戶外活動,她們藉此擺脫以往強加在她們身上的種種規范,女性時裝在這個時代掀起了大革命,泳服除了更方便女性進行海浴外,更顯示了女性不可同日而語的地位和投入社會的積極性。
1870年到1900年之間的年代是女式泳裝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款式仍然保持原樣,只是變得越來越簡單,而婦女們在泳裝下面仍然穿著緊身胸衣———一種有袖子和護腿,類似兒童睡衣的連體編織服裝。盡管它只是在20世紀20年代才被時裝評論家們接受。而政府的立法機構通過法律嚴格禁止了這種 “放蕩”的服裝,這些法律規定游泳衣必須覆蓋從頸部到膝蓋的人體部位。有些婦女因為沒穿絲襪、鞋子或長裙而受到罰款。
女子游泳于1912年首次成為奧運會項目。穿著有半長褲腿的無袖連體泳裝的范妮·杜拉克在許多項目中獨占鰲頭。澳大利亞出生的女游泳選手安妮特·凱勒曼也打破了常規。她于1907年在波士頓由于穿一件大膽的連體泳裝而被逮捕。
20世紀20年代初期歐美國家的經濟富裕使人們紛紛追求生活享受,一般“海空熱潮”更成為中產階級追捧的玩意,富裕的年輕一族不是跑去學習駕駛飛機就是跑到海灘去習泳或進行海浴。
尼龍衣物生產商Jantzen于當時創制了革命性的新泳服物料及奠定了往后的泳服款式,將以往多利用棉質、毛布、甚至沒有彈性的防水人造纖維統統摒棄,改以高彈性、高透氣度、低吸水力的尼龍布料制造更貼身、易于穿著及輕便的泳服。這些一件式的連身迷你裙褲和兩件式的背心配平腳小短褲不但提高了女泳客的安全,更是大大增加了女性泳服的可觀性,亦從旁助了女性社交地位一把。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