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印染企業存在的違規超標
經調查發現,在印染行業高度密集杭州灣地區、太湖流域部分地區以及珠江口和珠三角部分地區,水污染形勢非常嚴峻。
來自當地環保部門和多家環保組織的最新調查顯示,大量印染企業違反新的廢水排放標準,出現了大范圍違規超標的情況,這其中包括Polo、Uniqlo、雅戈爾等品牌。
集中處理致集中污染
12月4日,朝露環保、綠色江南等七家環保組織在京發布紡織業調研報告《新標準考驗品牌責任》(下稱《報告》)。《報告》稱,
“中國的印染行業在全球紡織產業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大批印染企業超標違規,在污染當地環境的同時,也意味著紡織品牌的供應鏈存在重大的環境違規風險。”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說。
我國是世界最主要的紡織生產國,紡織業也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全國擁有超過50000家紡織工廠,紡織服裝產業集群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
其中污染排放強度最高的印染整理環節,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蘇、廣東、福建和山東的部分地區,其印染布產量占全國比重2010年達到91.37%。浙江的紹興、蕭山,江蘇的吳江、常州以及福建的石獅等地區尤其集中。
浙江省紹興縣是全國紡織生產能力最大的產業集群基地,印染產量占全國的三分之一,并擁有亞洲最大的輕紡市場。浙江省最集中的2個紡織工業園區——紹興縣濱海工業區以及杭州市蕭山區臨江工業園的污水最終都匯入杭州灣。
根據《2011年中國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公報》,9個重要海灣中,杭州灣水質極差,全部屬于劣四類海水。
太湖流域包括江蘇的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和浙江的嘉興、湖州以及上海。其中,江蘇省蘇州市下屬行政區域的常熟、吳江,以及無錫下屬行政區域的江陰曾被評為江蘇省千億紡織服裝產業三大基地。另外,浙江省嘉興的紡織業也很發達。
但太湖流域地區的河流湖泊污染也相當普遍。根據《2011年度太湖流域及東南諸河水資源公報》,全年期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僅為14.2%。
這其中,印染企業對水污染的貢獻巨大。
《報告》介紹,由于納管排放的企業多數執行舊標準中的III級排放標準,而III級排放標準過松,往往造成集中處理的污水處理廠沒有能力進行有效的后續處理,導致集中處理反而造成集中污染。
為實現印染廢水污染物減排,我國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該標準大幅收緊了COD、苯胺類等指標的排放限值,并首次設立了對總磷、總氮、AOX(可吸附有機鹵素)等污染物的排放標準。
但上述環保組織近期在調研中發現,多個地區尚未全面執行新標準。《報告》以占據全國印染業半壁江山的浙江省為例稱,當地印染企業出現了大范圍違規超標的情況。今年上半年的統計顯示,超標印染企業數量超過400家,占全省超標排放企業總數的90%以上。
“調查發現,Polo、Uniqlo、雅戈爾等品牌的疑似供應商均涉及違反新的排放標準的情況。”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項目高級項目經理李杰介紹,“其違規不但涉及到COD、色度等一般性指標,也涉及到苯胺類等特征性指標,顯示相關企業的廢水排放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
此外,部分負責集中處理Uniqlo、雅戈爾、Calvin Klein疑似供應商印染廢水的污水處理廠,也違反了新的排放標準。
“慮到污水廠驚人的排放量,其超標違規不但將對環境造成損害,而且會對社區乃至公眾健康帶來潛在危害。”李杰說。
“我們在調研中還發現一些印染企業隨意傾倒污泥。”朝露環保公益服務中心主任徐磬石介紹,隨著印染企業污水處理要求的大幅提高,印染污泥量也可能會顯著增加,但品牌廠商對供應商的印染污泥處理問題關注不夠。
破解“達標仍污染”困局
“不管是從紡織染整行業本身的發展水平,還是從染整廢水的處理技術考慮,廢水排放標準的提高都具備一定的可行性。”馬軍對記者說,紡織行業完全有能力加大治污投入、大幅減排。
此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也表示,新標準制訂中的每一個控制限值均有對應成熟、可靠的控制技術。紡織染整工業廢水在普通生化處理的基礎上加強預處理及后續深度處理,可以滿足新修訂標準的要求。
不過,上述環保組織調查也發現,隨著紡織行業大量新材料、新助劑的開發應用,紡織工業廢水的組分日趨復雜,處理更為困難。
《報告》介紹,PVA漿料、合成纖維的堿性降解物(主要是鄰苯二甲酸類物質)和新型助劑等難生化降解的有機物大量進入印染廢水,使廢水COD濃度大幅度上升,生物處理系統的COD去除率也從原來的70%降至50%左右,甚至更低。傳統的化學沉淀法和氣浮法,對這類印染廢水的COD去除率也僅為30%左右。
馬軍告訴記者,去年以來,上述環保組織曾主動與49家印染品牌廠商進行溝通,“溢達、Puma、H&M、Nike等一批品牌廠商能夠主動識別供應鏈上的污染問題,并促使部分供應商作出整改。”馬軍說,但Polo、Uniqlo、雅戈爾等廠商面對環保組織的質疑,仍在消極回應,甚至一味回避。
2012年3月22日,上述環保組織聯合成立的綠色選擇聯盟向雅戈爾發出第一封溝通信件,告知在調研中發現其疑似供應商存在超標違規超標問題。未收到回復
2012年9月25日,綠色選擇聯盟向雅戈爾發出第二封溝通信件,再次告知在調研中發現其疑似供應商存在超標違規超標問題。截至2013年11月6日,未收到回復。
“以銷售服裝成衣為主要獲利方式的品牌公司,對于其供應鏈的環境合法、合規,以及環境治理績效的提升,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督管理責任。”馬軍說。
《報告》同時指出,多個地方政府未切實執行新標準的問題,同時在信息公開方面還存在不足。江蘇、廣東兩省應盡快建立平臺,推動印染企業進行在線監測數據的實時披露,以利于社會監督;同時,各地環保部門應確保在線監測排放限值與新標準一致。
而對于印染企業大面積排放超標的問題,《報告》建議印染企業盡快對工藝、設備和管理進行改進,首先做到達標排放,以減輕自身排放對當地水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這些品牌可能不回應環保組織的質疑,可能聽不到當地社區的呼聲,可能不在乎媒體曝光,但它們不能不顧及消費者的感受。”馬軍對記者說,調查所涉及的紡織品牌,多數都擁有龐大的消費群體。對此,環保組織呼吁消費者善用自己的購買權力,拒絕消費那些漠視供應鏈嚴重污染的品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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