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轉職場的三個法則
其實職場說話的原則很多,總結也不全,但孔子在《論語八佾》中的論述倒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
原則一:成事不說
釋義:指事情已成(定),不要再解說
企業管理顧問張總經理表示,所謂成事不說,在現在管理中的體現就是公司或領導已經決定的事情就不要評價,無論你認為這些建議和想法對公司有多大的好處都要堅持不說的原則。張總經理說:“在公司決定以前,作為員工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但是決定出來之后,不管是否被采納,都要按照公司定下來的方向去做。”張總說:“決定事情是公司領導的事,我們要認識清楚自己的職位和存在價值,不要給出超越職權的建議和想法,否則受到傷害的是你自己和公司。”
“工作中,總部任命了一個分公司經理,你自認為對他比較了解,他一定會把分公司搞垮。這個時候你要說嗎?如果你說了,難道就能改變總部的決定嗎?如果改變了,總部的權威何在!所以說要在事前,而不是事情已經決定了以后。”
特別提醒職場員工,尤其是職場新人,要更全面地分析自己的認識。他說:“員工對企業忠誠,一心一意為企業著想,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有時候會好心辦了壞事,因為什么,就像上面的例子,對于分公司經理的選擇,總部的考慮角度一定更寬泛,視野也更廣闊,而很多事情在這個角度看是對的,換個角度就是錯的,反之亦然。管理學有句話‘屁股決定腦袋’,也就是說在什么位置上,想該想的事情,如果想多了,想高了,就需要對自己的認識進行更全面的分析,否則很可能適得其反。”
原則二:遂事不諫
釋義:正在做的事情,也不要去勸說
“如果他是錯的,就讓他錯到底,最后再來總結和檢討。”教育校長段巖如此表示。段校長說:“對于企業來講,老板和經理每天都在做很多決策,有資料統計顯示,最優秀的決策者也不能保證決策的準確性,正確的決策只占總決策的七成。”
“當然,我們都知道正確的決策要比錯誤的決策要好。但是我們如果每天都在對正在執行的決策進行校正、校準,那么結果一定是企業沒有決策,那么我們該怎么辦,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做下去,大多數時候一定要堅持做完,哪怕有些損失。當然對于可能造成極大損失的決策,還是要講,但是一定要注意方法,建議一個是用書面給上司,一個是私下里與領導溝通。”
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張冬雪也表示:“到底是有錯誤的決策好,還是沒有決策好呢?有錯誤的決策可能使企業損失時間和金錢;沒有決策會導致企業一盤散沙,沒有主心骨,企業不知道自己發展的方向,員工也不知道該怎么做。相比較之下寧可暫時損失金錢和時間。兩者都有害取其輕吧!”
原則三:既往不咎
釋義: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責備
這是說我們要適度地追究責任。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追究到最后的責任人,才罷休。有些小事情,過分地追究,可能傷害別人的面子和積極性,以后的事情就不好做了。
“一個人結婚,在新婚之夜,發現了新娘的一個秘密,到底是說,還是不說呢?——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追究還有什么意思呢?就假裝不知道吧!這個原則是針對一些聰明人適用的,你不追究,對方也知道自己錯了,雙方都心知肚明。但是對于一些沒有自知之明的人,還要經常敲打一下,要追究責任到人,否則對方不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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