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商品“三包”誰說了算?
核心提示
一直以來,鞋類商品都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本報維權熱線接到的鞋類投訴也一直居高不下。這類投訴中最常見的是鞋的質量問題和售后“三包”的標準尺度問題。
據了解,由于可操作性差等原因,江西目前仍未出臺對服裝鞋帽類商品的“三包”規定,因此在實際糾紛過程中,消費者的權益往往被商家的店規所侵蝕。在這一背景下,消費者急盼江西的鞋類“三包”規定能夠盡快出臺。
記者調查1:“三包”承諾自定義?
“同樣是運動鞋,為什么關于‘三包’的規定差別這么大呢?”細心的張女士在給孩子購買了兩雙不同品牌的運動鞋后,立即發現其中頗多“貓膩”:“李寧鞋規定‘三包’期一般為三個月,購鞋之后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可退;15日內,可換;出現斷底、斷跟等質量問題,可調換。而雙星鞋卻沒有做出任何可以退款的規定,這樣的售后服務標準是完整的嗎?”
記者在對南昌市鞋類市場的調查中發現,“三包”規定都是由廠方或公司自己制定的保質規定。這些規定五花八門,令人費解。有的品牌質保卡中第一條就是“凡本店所售的鞋類”,接著一個括號“特價除外”;某些品牌鞋的“三包”規定中還有“等外品和特價品”不實行“三包”的內容。
當記者向一些鞋店店主咨詢包退規定時,有的店主回答說:“前不久新聞里不是說,阿迪達斯這樣的國際大品牌不也不愿退貨嗎?何況我們這樣的小牌子!”
記者調查2:承諾模糊問題多
有的鞋類商品“三包”規定齊全明確,但具體的執行力度卻讓消費者很頭疼。南昌某高校的學生小楊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去年年底,她在南昌市步行街的一家月芽兒女鞋專賣店內購買了一雙300元左右的靴子。穿了幾次后,靴子上的水鉆裝飾物就脫落了。小楊立即到專賣店要求商家根據“三包”規定進行維修。
一個月后,小楊接到專賣店的通知,前去取鞋。在驗鞋她時發現,脫落的問題并未徹底修復。“我當時就把鞋繼續留在店內,讓店員再次將鞋返廠修理。”小楊沒想到,這一修就是三四個月,直到5月初她才拿到修復的靴子。而這時,炎熱的天氣早已讓她換上了涼鞋。
“像手機返廠維修超過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要向消費者提供備用機。我的靴子修了這么長時間,為什么得不到絲毫的補助或賠償?”小楊對此感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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