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的現代泉商有四大內涵
泉商是如何形成與崛起的?這一群體有著怎樣的文化精神與性格特征?在新時期,泉商精神該如何發揚光大?帶著這些問題獨家專訪了泉州師范學院副教授、華僑大學閩商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文波博士。
現代泉商再度崛起
學者陳楓于2004年在《水煮商人》中說:“受地理環境和人文因素的影響制約,福建各地商人的性格很難一言以蔽之,閩北商人安貧樂道,閩東商人求穩怕亂,閩西商人重宗內聚,閩南商人講究‘過番’、‘出洋’,從商人素質和商業精神的角度看,閩南商人是最優秀的一群,因為他們以商為本,因商而生,具有強烈的市場意識。”對此,劉文波表示贊同。他說,泉商正是閩商的主體,是閩商這一群體的杰出代表。他認為,研究泉商,應該放在閩商、福建這樣的大視野下去體察,而不能拘泥于泉州一隅。因此,劉文波認為,如果要探討泉商的形成與崛起,就不能不說閩商的形成與崛起。劉文波介紹,對于閩商在歷史上的幾次活躍期這一問題,學者郭招金曾有過概括。
郭招金認為,宋元時期閩商出現第一次高峰。當時許多波斯人、阿拉伯人到泉州一帶經商,這個時期的閩商與外來商人結合在一起,商業活動十分活躍。當時泉州的國際貿易和航運業十分發達是大家所知道的,20世紀70年代出土的宋代古船是當時閩商興盛的見證。至少在宋代,閩人已基本掌握遠洋安全航行的各種技術。每年選擇在北風南吹的秋季下南洋,選擇在來年暖風北吹的春季歸來。南宋時由于政治文化中心南移,帶動閩北的造紙業和印刷業,建陽麻沙曾是當時全國的印刷出版業中心。德化的瓷器,漳州的年畫在宋代也達到很高的藝術水平。
到了明代,則是福建海商的全盛期。明清時期是閩商的又一次活躍期,主要是航海業及對外貿易十分發達。鄭和下西洋的海上通道主要是由閩人用生命開辟出來的。鄭和下西洋的船隊,相當部分海船是在福建制造的,許多船員都是閩籍人士。明代是以海商為主體的閩商全盛期,明末清初的鄭氏航海集團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是一個縱橫東亞、東南亞的海上商業王國。
清朝初年,中央朝廷一度實行禁海令,控制著東南沿海制海權的福建海商受到嚴重打擊。1684年(即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發布“展海令”,正式解除海禁,但元氣大傷的福建海商,在經營范圍和活動能力方面與明代相比已顯頹勢。到了清代中后期,福建海商走向衰敗。由于外國輪船進入,大批福建籍水手失業,海商是福建商幫中的主體,從此福建商幫在國內風光不再。
在本地閩商走向衰落之時,郭招金發現有另一支閩商隊伍在南洋各地悄然崛起。19世紀中葉以后,大批福建先民移居南洋,他們中大多數是勞工階層,漂洋過海到異域他鄉充當苦力,只是謀求溫飽。其中有一些人苦心經營,從小本生意做起,成為富甲一方的成功企業家。據統計,福建現有海外華僑華人1100萬人,分布在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閩籍的港澳同胞約120多萬人,閩籍臺胞900萬人。這些閩籍鄉親資產存量估計超過3000億美元。稱閩商幫是海外華商的第一商幫并不為過。據《亞洲周刊》公布的“2003年度國際華商500強”顯示,除臺灣企業之外,264家華商企業中,閩商有101家,其中東南亞國家83家,香港地區18家,累計資產達2560.1億美元,分占上榜企業數和資產總額的39.9%和36.8%。
泉州是著名僑鄉和臺灣漢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全市海外華僑、華人有620多萬人,旅居香港、澳門同胞有80多萬人,臺灣漢族同胞中44.8%約800萬人祖籍泉州。隨著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政策的全面推行,富有拼搏精神的現代泉商再度崛起,其中既有祖籍泉州的廣大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也有實力日益雄厚的本土泉商。借助海外閩商的大力幫助和配合,不少“本土派”泉商在很短時間內就完成了資本積累,四處擴張,在國內市場上迅速崛起,成為中國企業界新星群。
泉商在改革開放大背景下,拼搏與重商逐利的本性再度體現,民眾中普遍的經商意識被充分激發。現代泉商迅速崛起,創造出不少奇跡。泉州已成為全國著名的“品牌之都”及“中國鞋都”(晉江)、“石材之都”(南安)、“石雕之都”(惠安)、“茶葉之都”(安溪)、“休閑服之都”(石獅)、“陶瓷之都”(德化)、“樹脂之都”(豐澤)。
現代泉商繼承“哪里有錢賺哪里就有泉州人的影子”的傳統,抓住大好時機,在省外廣泛投資擴張。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全國各地投資興業的閩商人數超過250萬,其中閩商中的“泉州軍團”就有70萬人。泉商在海外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社團組織。至今,泉商先后在全國30多個省、市、自治區成立100多家商會組織。外出經商辦企業的泉州人,創造的年銷售總額已超1600億元,相當于再造一個泉州市場。
泉商精神四大內涵
“閩商從唐宋開始活躍在海外貿易活動中,至明清之崛起與興盛,在這一過程中,福建特殊的地域環境與歷史條件孕育了福建文化的特質,同時也促成閩商固有的性格特征。泉商是閩商中的佼佼者,閩商固有的性格特征,也正是泉商典型的性格特征。”劉文波認為,泉州人自強不息,堅忍不拔,團結進取,愛拼敢贏的精神,以及充滿靈性的經商頭腦和滲透于血液中的市場意識,使他們成為中國經濟大潮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劉文波看來,以泉商為主體的閩商,其性格特征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重商務實觀念。早期福建人民緣于生計被迫入海從事貿易,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對包括泉州在內的福建沿海一帶的人們的價值觀念造成了沖擊,人們從業觀念上不再局限于農業,重商逐利更為人們所崇尚,形成宋人所言“只博黃金不博詩”重商務實的典型商業觀。
第二,開拓拼搏精神。緣于宋元時期海外貿易與明清時期犯禁下海走私的傳統,以泉州商人為主體的閩商更富于“愛拼敢贏”的商業冒險精神。因此,泉商普遍信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崇尚“少年不打拼,老來無名聲”、“三分本事七分膽”,更具開放和向外開拓意識。
第三,戀祖愛鄉情結。移民的傳統使福建人民更重視血緣與地緣的關系,在商業經營中習慣于以血緣與地緣為紐帶組建商業網絡,采取家族經營模式發展壯大企業。同時,在事業有成后,樂于回饋桑梓,致力于家鄉建設。
第四,兼容并蓄心態。福建文化是古越族文化與中原漢族文化融合而成,而且,地處東南沿海,無論是宋元時期的“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還是清代的五口通商口岸,都更易于接觸外來文化。多種文化的交接使閩商具備兼容并蓄、善于學習的開放心態。
“這樣的泉商精神,是根植于海洋文化之中的。”劉文波說,中國最早從事海外貿易的當數泉商。泉州地處福建省東南部,與臺灣隔海相望,枕山面海。泉州土地稀少,人口稠密卻又海域遼闊,總面積11360平方公里,這使得泉州人只能向大海謀求生存發展。
從唐代至元朝,泉州“刺桐港”一直是中國主要對外貿易港口,是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大約11世紀,泉州商人就已頻頻出沒于高麗的港口,公元1012-1192年間,宋商人“因賈(商)船至者”共百余次,人數達4500余名,其中以泉州客商居多。據《高麗史》記載,從公元1015-1090年相繼到達高麗的泉州商船就有19起。泉州商人有往海南島、安南、占城貿易的傳統,與印度半島的貿易也很頻繁,甚至到達印度西海岸。明代謝肇制《五雜俎》中寫到:東則朝鮮,東南則琉球、呂宋,南則安南、占城,西南則滿刺迦、暹羅,彼此互市,若比聆然。日本廣島發現明代泉州船舶的旗幟,記錄了一個名叫蔡福的泉州人與日本開展民間貿易的歷程,這是目前發現的泉州人與外國人做生意最早的一個廣告招牌。除了海外通商貿易外,泉州人也對全國各地大量滲透,大江南北到處可見泉商的身影。清代時,僅蘇州一地就有泉州商人上千人。
另外,由于遠離中原文化區,受中原傳統風習的影響相對較弱,特別是中原傳統文化中的“重農抑商”觀念幾乎影響不到。在這樣的背景下,與傳統農業區商人相比,泉商精神的內涵具有迥然不同的特征。如重利的價值觀、冒險進取的拼搏精神等,閩南一帶極為推崇“商能致富”,以商為榮的觀念深入人心。這種頗為強烈的海洋性格,在相當多領域里突破了傳統文化,適應了社會經濟文化的地域性發展。再如講求實效,反對空談,注重變通,在泉商看來,離開“功利”(實際利益)去講“道義”就是沒有用的空話,“道義”與“功利”應該是統一的。變通,就是依據情況的變化和現實條件,不斷改變自己的思想認識、努力方向和工作方法,以獲取更大的功效。
“泉州人,個個猛。泉商最大的特點就在于,由于一向都置身于海洋文化的驚濤駭浪中,從來處變不驚,愛拼敢贏,并使自己獲得頑強的生存能力。泉商精神就是一種敢想敢干、敢為人先的精神;一種務實求實、求業敬業的精神;一種百折不撓、永不言敗的精神。這樣的泉商精神是在特殊的地理環境中歷經2000年的歷史洗禮而逐漸形成的,其豐富多彩的表現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泉商的發展進程。”劉文波表示。
泉商精神也需轉型
“泉商精神的形成,對于泉商的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劉文波說,“當然,我們也不應忽視它的局限性。在新的形勢下,如何揚長避短,既能發揚重商務實,追求效益,又避免急功近利;既能做到開拓拼搏、‘敢為天下先’、富于創新,又不至于違法犯紀;既能發揚戀祖愛鄉,又能突破血緣、地緣限制,規范企業經營,推進企業制度轉型,壯大民營經濟;既能做到兼容并蓄,又能注意原則。這值得我們深思,也能給現代泉商的發展以有益的啟示。”
據介紹,對于泉商精神,或者說閩商精神固有的局限性,以及閩商精神在新時期該如何轉型的問題,學術界早有關注。學者郭招金認為,閩商精神需要現代轉型,絕不能只著眼于閩商對福建的特殊意義以及由此產生的文化特征,而是要與中國全局、全球市場的深遠意義結合起來,以原有的閩商精神為起點,不斷更新,不斷注入符合時代發展需要的新鮮血液,充實和完善閩商精神的內核,這對于當代閩商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學者廖新平則認為,為了保持閩商的可持續發展,廣大新閩商在迅速崛起的同時也要正視自身的不足。第一,很多新閩商的產業是建立在單一勞動力資源的廉價輸入和利用的基礎上的,其核心技術、品牌核心價值有待開發,這種廉價的低層次競爭不利于產品的平穩出口,經濟持續增長容易受制于人。第二,新閩商依然大量存在承襲傳統商幫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式經營管理模式,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和競爭國際化的戰略需求,缺乏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保障。第三,伴隨新閩商發展而隱蔽相隨的官商情結,是極易滋生政治腐敗和商人投機暴富的溫床,對建立公開、平等、自由、規范的市場競爭秩序和安定、團結、和諧的社會秩序構成嚴重的破壞,也會阻礙閩商經濟的發展。
閩籍學者蘇東水提出,包括泉商在內的閩商,其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必須創新:1.拓展發展路徑,穩健地推進跨國經營,尋找新的發展空間;2.不斷地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創新能力,真正做強做大強項產業,既要避免力量的分散化,又要把握好世界產業發展的脈搏,及時搶占發展先機;3.促進家族資本與社會資本融合。重點是結合家族企業組織優勢,進行制度創新,保持和擴充自身優勢;4.增強閩商網絡的開放性。閩商經濟網絡發展受到了血緣等因素限制,容易產生排外行為,不利于保護閩商利益及其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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