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了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重點任務:一是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對外公開。
二是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新設立收費項目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不斷完善收費管理,加強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
三是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一律取消。
四是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取消違規設立的各種涉企收費項目。
五是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按照“正稅清費”原則,通過清理取消和整合規范,逐步減少涉企收費項目數量。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將暫免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評估,研究完善保護企業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
質檢總局擬取消下放10項行政審批項目
國家質檢總局6月27日發布消息稱,質檢總局近日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討論并原則同意了新一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方案,提出新一輪擬取消、下放10項行政審批項目。
據了解,質檢總局提出新一輪擬取消、下放的項目10項,連同去年取消的4項,以及中編辦已同意取消尚未公布的2項,共計16項。這些取消、下放的項目不再是拆分的子項或“邊角料”,而是按重點事項的大項計算,是近年來行政審批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強調,取消、下放行政審批,絕不是簡單地取消、下放了事,要認真研究后續監管措施。對于取消的項目,要堅持放管結合并舉,抓緊研究提出后續監管的措施,加強監管;對于下放的項目,要研究具體措施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進一步規范審批、優化流程、精簡環節、壓縮時限,切實解決行政審批行為不規范、不透明、效率不高和自有裁量權過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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