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3月31日開始實施
近日從中國纖檢局獲悉,《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月23日正式發布,并將于3月31日開始實施。該《辦法》填補了目前國內紡織品,特別是學生服質量監管的專業性立法空白,是纖維制品質量監管法治化的重要步驟,是加強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紡織面料的質量監管,實現纖維-纖維制品“全鏈條監管”的重要措施。
《辦法》共分為5章,總41條,是對2006年頒布實施的《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進行的修訂。該《辦法》旨在加強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紡織面料等纖維制品的質量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保障特殊消費群體的人身健康安全。與舊的管理辦法相比,新修訂的《辦法》調整的纖維制品為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紡織面料,也就是增加并強化了對學生服、紡織面料的質量監管;同時,確定了開展纖維-纖維產品的“全鏈條監管”,要求質檢部門內部按照各有側重、發揮特長的原則進行職能調整,通過日常監管、監督抽查等工作制度的實施,提高監管效果。
為了加強對纖維制品的質量監管,《辦法》確立了集團購買質量監控制度、質量誠信制度、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和質量提升制度、全鏈條監管制度、原料把關制度、質量標識制度、監督檢查制度7項制度?!掇k法》中,規定了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在經營性服務或公益活動中使用者的質量義務。通過引導生產者改善生產條件、建立原輔材料進貨驗收記錄等,推動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辦法》對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紡織面料的標識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并規定了法律責任,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對纖維制品的質量欺詐行為進行打擊,提高纖維制品標識的規范化;《辦法》明確了通過建立監督檢查等多項制度,加大生產過程的監管力度,服務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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