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秋冬的男裝T臺上,男鞋成了主角,設計師為最新的男人形象安上了短則2~3厘米,多則5厘米的高跟,讓男人的形象一下英挺了起來。
事實上,男人對鞋一直有著不可思議的執著,挑剔靴筒的長度,也苛求系帶的樣式。而將這些串聯起來的男人足下風流史,是腳蹬12厘米高跟鞋的路易十四,是將“牛津鞋”帶入上流社會的溫莎公爵,也是當今這個時代穿“血汗寶靴”的男人。
歐洲君主的足下風流
如果不穿上高達12厘米的高跟鞋,法國人心目中的第一大英雄“路易十四”王,則僅僅是一個身高1.60米的“二等殘廢”。除了高跟鞋之外,男鞋的花樣也在17世紀達到了頂峰。
路易十四的苦惱
法國的路易十四國王如果只穿襪子的話,身高僅5英尺3英寸,如果換算成現在的數據來說大約為160厘米,這樣的身高在一個男人身上,從任何角度 來看都屬于“二等殘廢”。然而路易十四卻是法國歷史上少有的英雄人物之一,他的統治時間長達72年之久,超過了歐洲的任何一個國王,他率領法國軍隊與歐洲 所有的國家交戰并取得勝利。此外,他還為自己建造了一座名為凡爾賽宮的花園。在他的身上印證了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濃縮的是精華”。
盡管路易十四能夠取得這么多輝煌的成就,但他還是不滿足,他想作為一個光輝燦爛、戰無不勝、風姿卓越且高大威猛的君主形象讓世界矚目。于是乎, 為了解決他的身高問題,他找人定做了一頂高聳的假發。一到特殊場合,他就穿上那雙用軟木做的高達5英寸的高跟鞋,上面裝飾著他率領法軍取得戰爭勝利的袖珍 畫像。有的時候,他的腳踵處的皮革染成了紅色,這個顏色后來象征著貴族的成員。
高跟鞋源于男人
然而,路易十四并不是開創男人穿高跟鞋的先驅,法國最早見到的高跟鞋,是由凱薩林·德·美第奇(1519~1589年)自意大利啟程,與奧爾良 公爵(后成為法國亨利二世)結婚時,帶入法國的。整個17到18世紀,是意大利的服裝設計師在男性高跟鞋上不斷地加上緞帶、繡花,主導了整個歐洲大陸的男 性服飾以陰性柔美為主的主導風氣。
在1500年,歐洲貴族后裔的男人們開始穿高跟鞋,為的是在騎馬的時候將腳跟放在腳蹬上。盡管這或多或少涉及到了歷史上的鞋跟,對于宮廷中的男人來說這還是變得流行起來,“令人滿意的后跟”時期出現了,它象征著富貴身份或者是昂貴的鞋子。
至于為什么高跟鞋能成為風靡歐洲大陸的時尚,還有個比較搞笑的說法。據說歐洲中世紀,由于人口越來越稠密,城市的街上馬糞越來越多,于是高跟鞋體現了實用價值,讓腳掌離地雖區區數寸,也好像令人渾身清潔得多。 而且雨天也很方便實用。
維護鞋的霸權
從歐洲中世紀開始,越來越多的男人都開始把自己的著裝樂趣放在鞋上,將這些串聯起來,足以構成一部關于男人的足下風流史。歷史上的英雄人物,原來還都是蠻“悶騷”的嘛。
羅馬皇帝查理曼大帝在平時喜歡穿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紅皮鞋子,上面鑲嵌著黃金與祖母綠。而在準備打仗之前,他則會換上一雙名為 “Campagus”的紫紅色涼鞋,這種類似于古代雅典人所穿的涼鞋上,仍然鑲滿了珍珠與寶石。與日常所穿的紅色皮鞋不同的是,這種作戰時所穿的涼鞋花紋 會高及膝蓋,同時會在腿部裹上獸皮作為裝飾,其中還包括獸牙和獸爪。
查理曼大帝顯然非常陶醉于自己穿鞋的品位,為了杜絕模仿者,他頒布了許多關于穿鞋的法令。被禁的鞋除了上面說的兩雙之外,還包括一種名為 “Tzanga”的紫紅色皮涼鞋,上面繡著金線,腳背上有一只金色的雄鷹。根據當時的羅馬法律,誰要是敢穿同樣特殊的鞋子,誰就會遭致流放。
此后,羅馬的統治者開始對自己及其臣民的鞋子顏色與裝飾愈加挑剔。奧勒良皇帝曾宣布過,除了他本人和繼任者之外,任何人都不許穿紅鞋。赫里奧嘎 巴魯斯皇帝則禁止任何女性用黃金和珠寶做鞋子的裝飾。而后來以殘暴著稱的尼祿大帝,喜歡穿一雙純銀打造的鞋子,如果他認為有人的鞋子比他的好看、過于礙 眼,甚至會將人活活踢死,以保證自己穿鞋品位的權威性。
17世紀男鞋裝飾史
17世紀可謂是男鞋最華麗的年代,在那時鞋面都很長,兩側的裝飾絲帶在鞋舌處系在一起,每個男人的鞋頂上都有一朵大大的玫瑰花,而到了世紀中 期,玫瑰花則被華麗的絲帶扎成的蝴蝶結取代。而在17世紀80年代,當時著名的花花公子們則會在腳的各側鑲上金屬絲,在該世紀的最后10年里,扣環取代了 蝴蝶結,并開始變得越來越大,最終發展成現如今男鞋上的扣環樣式。
定制一雙名為“Tramezza”的頂級男鞋
“Tramezza”源自意大利語,意為一種古老的制鞋工藝 “拉線縫邊技藝”。這門古老的工藝,源于85年前老鞋匠們的努力。當時,制做皮鞋并沒有多少現代化工具可幫忙,于是,老工匠就發明了最考驗手藝的方法——把鞋面直接縫于鞋內底邊緣,固定在鞋底之上。
首先,他們在鞋子外底與內墊之間嵌入了一種特殊的防水皮革,增加了鞋子的柔軟度與彈性,便于更好地排汗和防水;其次是特殊的內墊能夠減少腳掌因 長時間穿鞋的疲勞感;最后還有看得見的雙重手工縫線,讓三層厚度達12毫米的鞋底能夠緊密地縫合在一起,這些都需要技藝高超、經驗老到的制鞋工匠才能做得到。
于是,這些精選自法國小牛皮或者其他珍稀動物皮革,歷經印制、拉絨、絨面或上漆等特殊處理,需要260多道繁復、精密的制作手序才得以完成的鞋子,舒適、結實耐久。穿進去,腳就像“在水里游泳”,自由自在。
英倫紳士情結
現如今,也許再也尋找不到真正穿牛津鞋的紳士,但這并不妨礙這種鞋的歷史情結。在許多著名的形象中,牛津鞋都在傳遞著紳士精神早已一去不復返的美好時光。
牛津鞋走進上流社會
英國禮儀專家John Morgan曾在《泰晤士報》的禮儀專欄中感嘆道:“除了牛津鞋和三件套西服,英國紳士的好時光再也找不到了。”
事實上,“牛津鞋”也就是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最開始并不是紳士精神的象征,反而出身比較卑微。最初是為了方便在雨天的泥濘沼澤中跋涉,鞋的 前部被雕飾出小孔,以利排水,它是鄉村紳士的至愛。后來發現光有孔不行,淺色的鞋子還容易被弄臟,索性鞋頭做成暗色,鞋幫做成淺色,黑白兩色是最傳統的拼接。
正是那位以花俏留名史冊的溫莎公爵,把這種鞋從鄉間的泥沼中搶救出來,一腳踏進了另一種更高級的泥沼——他總愛穿著黑白兩色拷花皮鞋打高爾夫球, 英國名校熱愛運動的上流子弟深受感染,順帶著美國的常春藤學員也沾上了余韻。美國著名的杰弗遜總統更是推波助瀾,在一次時髦的晚宴上穿著這種黑白雙色鞋出 現,令這種出身卑微的鞋徹底走進了全世界的上流社會中。而1928年,當時美國最大的百貨公司Sears Roebuck & Co的貨品目錄有如下記載:“這一季,雙色拷花鞋的銷售是史無前例的,成為當下時髦的標志。”
還有種說法把這種鞋喚做“牛津鞋”,但并沒能找到這一名稱的來由,牛津大學的確曾經以嚴苛的學術禮服而著稱。去見導師,參加期末考試,甚至到食 堂吃飯,都得身著名為“SUB FUSC”的黑袍禮服,內襯白色襯衣和白色蝶形領結,腳上并非黑白兩色拷花鞋,而是全黑皮靴。也許這個名稱傳遞的是種一脈相承的精神:帶有貴族做派的紳 士,對傳統和禮教的尊重,相信格調是可以被調教出來的。
重溫英倫好時光
這種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一定在這些人的生活中留下過印記。比如說伊夫林·沃在《舊地重游》(Brideshead Revisited)里的貴族子弟塞巴斯第安,還有那個著名的崇英者,宣稱“上帝啊,我真的熱愛英國人,如果我不是愛他們更甚于法國人,愿上帝懲罰我”的伏爾泰。
有一位老人家,被明確提到穿了這雙鞋,他是以塞亞.伯林。在晚年的一次采訪中,伯林戴了頂巧克力色軟呢帽,穿一身對他而言有點大的暗灰色三件套西服,和一雙黑白兩色拷花鞋。在這些著名的形象中,牛津鞋都在傳遞著紳士精神早已一去不復返的美好時光。
溫莎公爵的時尚建樹
溫莎公爵是一個充滿神秘魅力的名字,這個曾經是韋爾斯王子(PrinceofWales),并擔任過短暫英王愛德華八世(EdwardVIII)的溫莎公爵,除了以“不愛江山愛美人”之舉轟動二十世紀初,他給世人的另一項饋贈,就是他的服裝品位。
溫莎公爵對服裝的熱愛,可以追溯到他的青年時期。他曾經撰寫過一本與服裝及風度變遷有關的書籍AFamilyAlbumen。這本書自他當韋爾斯王子時的服裝談起,書中,他寫給維多利亞女王(QueenVictoria)的一段書信,點出服裝的重要性。
“……至少服裝讓人們看到王子的存在……我很好奇,從孩童到成年時期,在某些媒體專欄的眼中,是否看到過我的存在,我可能不過就是一個晾衣服用的衣架子,而不是皇室繼承人……”
溫莎公爵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成長,未必使他成為時尚的崇拜者,但是,卻讓他深深體會到,服裝代表著個人形象,“身為韋爾斯王子,在每個場合, 我都應該要穿著合宜,表現得體,”他說。直到1972年去世之前,溫莎公爵都被美國時裝基金會列為年度最佳男性時裝“國際社交”類的領袖。
擔任王儲期間,溫莎公爵經常穿著一種看起來像是千鳥格一般,以灰黑、灰白摻上紅、藍線條的格子布,使得原本被稱為葛倫格紋 (GlenCheck)的布料,有了韋爾斯王子格紋(CheckofWalesPrince)的別稱。他特別喜歡大膽的配色,經常以格子、條紋和點狀三種 交互搭配,而自成其“軟性穿著”(dresssoft)風。
漫畫家常戴的圓形扁平帽、帽檐兒可上下調整的軟帽,與男鞋前端的雕花裝飾、霧面麂皮鞋等樣式,會在男裝史上出現,也多少拜溫莎公爵所賜。
據說,當年法國時裝業巨擘皮爾·卡丹(PierreCardin)曾經這么告訴肯尼迪(J.F.Kennedy)總統:“總統先生,這個世紀在男性時尚領域內,只有一位真正的大人物,那就是溫莎公爵。我能使您成為第二位。”
長得離譜的尖頭鞋
縱觀男鞋的歷史,經歷過一個偏離軌道的時期。在14世紀初,男人都熱衷于穿一種名為“Populaine”的尖頭皮鞋。這并不是現如今意義上普 通的尖頭,這種鞋的尖頭由皮革或者天鵝絨制成,后來尖子越來越長,結果不得不把足尖處塞滿稻草、羊毛或苔蘚,并用鯨魚骨來成形,并且用細鏈子把鞋尖連在膝 蓋的帶子上,才能固定住這雙鞋。
遺憾的是,這種風潮并未因這種違反人類生理學的穿著而打折扣,在當時的觀念中,鞋尖越長,在社會中的地位就越高。當時關于這雙鞋有這樣一條法 令,“貴族穿的鞋子長度限制在24英寸(1英寸約等于2.5cm),士紳階級是20英寸,平民則是6英寸。”一些穿著這種鞋子招搖過市的上流階層男士還在 他們的鞋尖加上一種銀色的小鈴鐺(也被戲稱為“傻瓜鈴鐺”)。這種鞋穿在腳上,連走路都走不穩,以至于要像跳舞一樣降低重心,才能避免摔跤。而當時的評論 稱“這種鞋長長的尖,比一根指頭還長,再在膝蓋拴上一條金鏈子,看樣子就像魔鬼的爪子。”最終這種鞋因為“看起來很淫蕩”,被教皇禁止。
買雙新鞋可不容易
數百年前,買鞋并不像現在這種可以在商店內選購,在貿易不發達的年代,購買一雙新皮鞋往往需要親身前往到處散發著刺鼻氣味的手工作坊。在這種又 小又擁擠的作坊中,鞋匠圍著圍裙,坐在一張長凳或矮凳上,周圍都是工具:月亮形割刀、鞋鉆和用來拔除釘子和舊鞋底的鉗子、各種尺寸的木頭鞋楦。顧客試鞋樣 時需要站在一張紙上,鞋匠就用鉛筆在周圍畫一道線,并依照這個圖案制鞋。手工制作一雙皮靴需要一個月,并且這些鞋一律不分左右,統稱“直筒靴”。
由于全皮制的緣故,剛拿到的新鞋是非常緊的,這就需要將皮鞋穿松。然而這可不是一個好差事,之后非常有錢的人才請得起仆人來為他們把新鞋穿松。一般要穿半年,直到皮質松軟為止。而大多數人則要忍受諸如“腳上起泡、拇指腫脹,甚至腳踵腳踝紅腫”這樣的諸多不適。
足下愛情逸語
英國有一句諺語這樣說道:“但愿今晚見到我心愛的人兒,我把鞋子擺放成一個‘T’字。”一直以來,鞋與情感便息息相關。
誕生“柏拉圖式愛情”(Platonic Love)的古希臘人,大概每一個人都是多情種,早在數千年前,他們便會將自己愛人的名字雕刻在涼鞋的鞋底上,伴隨著他們在路上行走,愛人的名字就會被刻在泥土上。
事實上,這種用鞋傳情的浪漫表達方式,并非古希臘人獨享。在歐洲15世紀,男人如果想對女人表示娶她的愿望,就送她一個形狀像尖頭鳥喙一樣的鞋子,上面寫著“非你莫娶”。
干嘛要寫在鞋子上呢?德國詩人歌德雖然有過疑惑,但是他卻采取了另一種形式。在他給情人克里斯汀·伏爾皮烏斯的信中寫道:“請把你穿的最后一雙跳舞跳破的鞋給我,就像你在信中所說的那樣,這樣我的心口上就可以有個東西貼著了。”
在亞伯拉罕·波西名為《婚禮之夜》的畫中,父親把女兒的鞋子交給新郎,象征著權力的交替。
摩洛哥人相信,從鞋子中還可以瞥見未來的丈夫或妻子。他們堅定地認為,如果男人在路上看到一只拖鞋,他很快就會娶到妻子。一個古老的英國風俗認 為,如果年輕姑娘在床邊自己擺放她們的鞋子,并唱一首歌,她們就會在仲夏夜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丈夫。歌詞是這樣的:“把鞋尖朝向大街,把吊襪留在腳上,把 長筒襪戴在頭上,你就會夢見你要嫁給的那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