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年,錢之光(中)和奉命發展海外貿易的部分同志在煙臺。
1949年6月,上海市軍管會采取斷然措施,在同舊經濟勢力“銀元之戰”的交鋒中取得了勝利,上海市場物價平靜了十多天。在此情況下,投機商由銀元投機轉向大米、紗布和煤炭投機,物價又開始波動。上海等地人民普遍擔心經濟狀況進一步惡化,各地負責財經工作的同志也感到形勢嚴重,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上海財經會議期間,為應對投機資本的挑戰,抑制物價波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包括:上海紗廠不搬家,要全力維持生產;以增發人民幣收購棉花來保證上海紗錠運轉;組織統一的花紗布公司,對紡織廠統一供應棉花,統一收購紗布產品;恢復和發展交通,讓煤、糧、棉等物資能運進上海,上海的工業品能運出去……使國家能掌握足夠數量的糧食、紗布,成為穩定市場、控制物價的主要手段。會后兩個月內各地物價相對平穩。
1949年10月15日,物價漲風再起。上海、武漢由紗布帶頭,天津由糧食帶頭。對此,中財委于11月1日、5日接連召開兩次委員會議,陳云同與會者一起分析物價猛漲的原因,研究收縮通貨、拋售物資、加強市場管理的辦法,并且慎重地選擇采取制止物價上漲措施的時機。11月13日,中財委向各地下達了經毛澤東、周恩來簽發的12條指令,其中:
第三條,為保證漢口及湘粵紗布供應,派錢之光先到上海后去漢口,適當調整兩地紗布存量,以便行動。同時催促華中棉花東運,保證上海生產紗布所需的原料。
第四條,由西北財委派員將隴海路沿線積存之紗布盡快運到西安。
第五條,財政部須自11月16日至30日于德石鐵路以北及平原省(舊省名)撥交貿易部2.1億斤公糧,以應付棉產區所需的糧食銷售。
第六條,人民銀行總行及各主要分行自電到日起,除中財委及各地財委認為特殊需要而批準者外,其他貸款一律暫停。在此期內,應按約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目前各地貿易公司,除必須應付門售者外,暫時不宜將主要物資大量拋售。應從各方調運主要物資于主要地點,并力爭于11月25日(至遲30日)完成;預定11月底12月初于全國主要城市一齊拋售。
此時,身為中財委委員,10月19日剛被任命為中央人民政府紡織工業部副部長和部黨組書記的錢之光,受中財委指派,先后到上海、漢口調度兩地庫存紗布,以落實中財委的決定。他在上海摸清紗布生產、庫存和市場情況后,將上海部分庫存紗布調往漢口,并親自押車。當紗布運抵漢口后,中共中央華中局財委的劉一清、曾傳六等看到倉庫內堆滿了紗布都十分高興。這批紗布保證了武漢市場在11月底、12月初與全國主要城市統一行動,大量拋售,從而穩定了物價。錢之光把這批紗布交給中共中央華中局財委后,即返回北京,繼續進行紡織工業部的組建工作。
一場有目的、有組織、有步驟的制止物價猛漲、打擊投機商人的戰斗,立即在全國打響。陳云運籌帷幄,指揮貿易、銀行、財政三方協同作戰,各大城市統一行動,于11月25日大量拋售糧食、紗布,取得穩定物價的成功,不僅穩定了民心,而且給私人工商業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毛澤東對中財委組織的這次以上海為重點、涉及全國的經濟斗爭給予高度評價——其意義“不下于淮海戰役”。當時任上海申新紡織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的榮毅仁表示:“中共此次不用政治力量而能穩住物價,給上海工商界一個教訓。”并說:“6月銀元風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壓下去的,此次則僅用經濟力量就能穩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
從隸屬中央軍委的中財委籌建并開始辦公,到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的成立,前后歷時半年,這是共產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轉到城市的半年。中財委在統一全國財經管理、努力制止連續多年的通貨膨脹、實現社會經濟穩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奠定了新中國經濟管理體制的基礎,把國民經濟引上了逐步恢復和發展的道路。在陳云的直接領導下,錢之光親歷、見證、參加了全部過程,在第一線做了許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