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當(dāng)中,“三寸金蓮”似乎是古時女子的“專利”,如果說男子也有纏足,肯定被視為天大的笑話。一個大老爺們,擁有一雙纖纖細細的“三寸金蓮”,想象大老爺們魁梧的身材配上一雙尖尖的小腳,走起路來那種“婀娜多姿”的形態(tài),豈不是讓人笑掉大牙?說起來難以置信,但事實就是有“大老爺們”纏小腳的,這不但在小說當(dāng)中有描寫,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種史料當(dāng)中也不乏記載。
清代章回小說《鏡花緣》寫男子林之洋來到女兒國,被國王看中,封為王妃,命宮女為他纏小腳。作者李汝珍把纏足過程描寫得活靈活現(xiàn)---先用明礬涂在腳縫,五個腳指緊靠一起,腳面用力彎成弓狀,然后用白綾纏裹,纏上兩層,用針線密縫,一面狠纏,一面密縫,纏完后,腳如炭火炙燒,疼痛難挨,隨后日子還要他人攙扶走動,以活絡(luò)筋骨,如此日復(fù)一日緊緊纏裹,并用藥水熏洗,不到半月,腳面彎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爛,鮮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爛的血肉變成膿水,流盡后只剩幾根枯骨。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見之明的話,說死也不會來到女兒國的了。雖然《鏡花緣》的表述讓人不寒而栗,但確實是對纏腳入木三分的描寫。
小說當(dāng)中是這樣,那么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沒有男人纏腳呢?答案是肯定的。據(jù)何志華先生介紹,在乾隆年間的《清代聲色志》記載,乾隆末年,有個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員,自小時候?qū)W藝起,就把自己的腳纏成小腳,只是為了在演戲時讓自己更像女人。其實早在明代,就已經(jīng)有了男人纏腳的記錄。明成化年間,有一個名叫桑沖的男子,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學(xué)習(xí)了女活兒,還把自己的腳也纏成小腳,扮成女人以教人學(xué)習(xí)手工活為名,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結(jié)果東窗事發(fā),被送到官府凌遲處死。像這樣的記錄還有很多散在各種各樣的史料當(dāng)中,有的是傳說,有的卻是確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