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公布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無否決或修改提案情況;
2、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無新增提案情況;
3、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2年8月22日發出通知。現場會議于2012年9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如期召開。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191,637,182股,占公司總股本519,758,400股的36.87%。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魏學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議案的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表決的方式進行,會議議案表決情況如下:
1、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決議通過。
2、通過了《公司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決議通過。
3、通過了《公司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
表決結果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決議通過。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劉蘭玉、鄭萍兩位律師全程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備查文件目錄
1、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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