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創客該不該名利雙收?
國務院發布《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9大領域、30個方面明確了96條政策措施,要求全方位有針對性地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這個被稱為國十一條的《意見》再一次把創業創新推向熱潮。
在大眾創業被矚目的同時,廣大職工立足崗位發明創造的熱情也被點燃,然而,崗位發明創新人的權利保障卻總被忽略,難以得到承認。
4月2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報請國務院審議的《職務發明條例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其中,職工發明人希望獲得相應的名譽和應得利益的呼聲越來越強烈,而企業的態度則有些含糊,既希望職工多搞發明,又不希望太多的利益分擔。意見征集結束后已經接近兩個月,《草案》還沒有進一步的出臺的消息。
職務發明,這一為企業和社會創造當下和長遠利益的舉措理應鼓勵。只有保障發明人名利雙收,才能迎來真正萬眾創新的春天。
職工立足崗位搞了發明創新,不僅沒有什么好處,發明專利上還署上了企業負責人的名字。
6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一處負責人張永華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在起草《職務發明條例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草案)的過程中,條例起草工作組通過調研了解到,一些民營企業,每年數百件專利的發明人均署名為該企業的負責人。
“這些職務發明人連最起碼的‘面子’都沒有,更談不上獎金和報酬的‘里子’了。”
參與過草案征求意見的全國勞動模范、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發動機廠維修科技術總監徐小平表示,上述現狀挫傷了職務發明人從事發明創造及轉化運用的積極性。
據悉,《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制定職務技術成果條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保護科技成果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職務發明人權益,提高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
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科技部等主管部門2010年底開始著手草案的起草工作,經過數年的調查、研究、公開征求意見和論證,幾易其稿。今年2月份將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今年4月,國務院法制辦就該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職務發明制度涉及復雜的勞動關系,不同利益相關方對草案的內容存在爭議。”張永華告訴記者,想要破解一些職務發明人既沒“面子”又沒“里子”的現狀,僅靠一部法律是不行的。“很多問題,需要市場來配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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