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科招生舞美系專業考試說明
1. 初試考試:
戲曲舞臺設計、戲曲服裝設計、化裝造型設計專業初試內容:
素描頭像寫生(8開畫紙)、速寫(8開畫紙)
舞臺燈光設計專業初試內容:
素描頭像寫生(8開畫紙)、燈光設計專業筆試
集合時間:早08:00 集合地點:學院足球場
素描考試時間:08:30—11:00
速寫考試時間:11:15—12:00
燈光專業筆試考試時間:11:15—12:15
初試發榜時間(交復試費):13:00
2. 復試考試:
內 容:水粉靜物默寫(8開畫紙)
集合時間:14:30 集合地點:學院足球場
考試時間:15:00—17:30(與素描考試考場相同)
3. 燈光設計專業筆試說明:以中學(初、高中)物理課本中光學、電學部分為命題范圍閉卷考試。
4. 考試紀律:
A:考生準時集合不得遲到,遲到30分鐘者視為放棄考試;
B:考生須隨身攜帶我院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
C:考生按準考證號順序排隊,由考務人員帶領,抽取隨機座位號進入考場入座,不得隨意調整、更換座位;
D:考生在考卷紙張的指定位置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
E:考生不得在考場內大聲喧嘩;
F:考生一律不得使用定畫液或定畫噴膠;
G:考生一律不得將移動電話、輔導材料等物品帶入考場。
H: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高等院校入學考試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