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蘇州大學生穿著“漢服”祭奠屈原(2006年5月31日中新網)引發各式各樣的爭議開始,到“蘇州私塾先生上書建議‘漢服’應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蘇州市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公室的“感謝”(2006年6月26日中新網),穿“漢服”的風波發展到了一個新的程度。擁護“漢服”的人們已經將“漢服”的價值重新提煉,將其定義為一種文化遺產,而并非只是以前人們所非議的追尋什么。從這種變化看,我們是不是應該用一種平和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原本并不復雜的問題呢?
實際上,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角度看,服裝應該比戲劇等口頭藝術更加具體,因為服裝在變化過程中比語言更穩定,更加有跡可尋。但我們卻很少提出對服裝文化進行保護的措施,以至于服飾文化在其他文化種類面前顯得有些模糊,甚至微不足道。所以當有人提出“漢服”文化的概念時,很多人難以接受,再加上有些人略顯偏激的做法,甚至招來大部分人的反感。可從人類文化發展看,代表一個民族特點并且比較容易固定流傳的只有語言文學、建筑、服飾這屈指可數的幾項。既然評劇可以保護,那么服飾為什么不可以作為一種遺產(實際上也是一種遺產)來進行保護呢?
從流行潮流方面看,其實穿的形式并不十分重要,一些幾年以前我們視為“異類”的服裝現在我們不也都穿上了嗎?我們也沒有必要給它加上太重的任務,想進行文化研究的就拿它當研究對象,想追趕潮流的就把它與“比基尼”同等看待。人們沒有必要用異樣的眼光來斜視這本來不應當承擔太多重負的服飾,人家外國的環保人士一著急還裸奔呢,要是你看見還不氣死?
我們可以適應唐裝,我們可以接受“比基尼”,那我們為什么不可以試著接受“漢服”,讓它在一個較為寬松的環境中生長呢?如果有它生存的土壤,就讓它生;如果沒有它生長的空間,就讓它滅。就像以前的蝙蝠杉、喇叭褲,讓它自己去好了。
所以,從文化角度上講,保護“漢服”是一種必要的選擇;從流行的趨勢上看,穿穿它也沒有太大的過錯。那么,讓那些想穿穿“漢服”的人穿一下又有什么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