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聯發紡織201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394證券簡稱:聯發股份[0.00 0.00%]公告編號:LF2010-034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方式:現場會議
2、召開時間:2010年12月12日上午9:30。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孔祥軍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7、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0,900,4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4.977%。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實施高檔色織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80,900,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00 %。反對0股,棄權0股。
(二)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實施營銷網絡體系建設項目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80,900,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00 %。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趙輝、孫麗珠律師
3、結論性意見: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十五天刊登了會議通知;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實際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與公告的會議通知內容一致;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公司201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關于本公司201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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