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紡織重組內幕交易詳情曝光
17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重組工作目前仍在有序推進之中。
參與內幕交易者眾多
公訴方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說,2009年7月21日、22日,被告人姚榮江在擔任新疆凱迪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參與天山紡織重組的職務便利,將“新疆凱迪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重組天山紡織”的內幕信息泄露給被告人王清,并指使被告人王清將兩人共同經營的新疆瀚陽投資有限公司的資金買入天山紡織股票。
被告人王清利用該內幕信息,于中國證監會認定的2009年7月21日、22日價格敏感期內,分別使用“新疆瀚陽投資有限公司”名義買入“天山紡織”股票320000股,成交金額2022576.16元,借用“谷國棟”名義買入“天山紡織”股票317000股,成交金額1947747元,使用“王清”股票賬戶購買488800股,成交金額3048918.39元,三個股票賬戶合計成交1125800股,成交金額7019241.55元。
2009年7月22日,王清還利用該內幕信息,分別用“新疆榮輝礦業金德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賬戶購買天山紡織股票160000股,成交金額1039075元;還代“石效英”個人賬戶購買“天山紡織”股票45903股,成交金額298677.5元。被告人王清還將該信息告知王繼紅、劉勁松、李烽,三人均購買了天山紡織股票并獲利。
2009年7月22日,被告人姚榮江將“天山紡織重組”的內幕信息泄露給時任新疆凱迪投資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經理曹戈,被告人曹戈又將該內幕信息泄露給被告人陳雪松,并指使陳雪松買入天山紡織股票。7月22日,被告人陳雪松使用其與曹戈共同出資的個人賬戶買入天山紡織股票125400股,成交金額797714.9元。當日,曹戈還代其弟媳“張榮”個人賬戶買入天山紡織股票87000股,成交金額550529.98萬元。
重組仍在有序推進
公訴方認為,被告人姚榮江、曹戈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涉及對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故意泄露內幕信息給知情人員以外的人,并指使他人進行內幕交易,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王清、陳雪松、被告單位新疆瀚陽投資有限公司、新疆榮輝礦業金德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后,利用內幕消息進行股票交易,成交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追究王清、陳雪松、被告單位新疆瀚陽投資有限公司、新疆榮輝礦業金德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刑事責任。
庭審之中,控辯雙方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是否即遂、犯罪行為獲利計算方式等方面激烈辯論。
另外,新疆凱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本報記者表示,相關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屬個人行為。
此事發生后,公司表示要加強內部管理、認真整改,全力配合監管部門查處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管部門指示精神,堅定不移推進天山紡織重組工作,及時按照中國證監會要求補充相關材料,目前,重組工作在有序推進之中。天山紡織重組內幕交易詳情曝光參與者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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