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標志性商標棋盤格被取消
因為LV在中國暴發戶中倍受歡迎,導致一二線城市的消費者對其產生一定的厭惡情緒,轉而追求具有個人標簽和獨特品味的品牌 。當問及選擇奢侈品的原因時,受訪者給予“展示自己個人品味”這一欄高達3.92的平均分(總分為5分)。不僅僅是中國國內市場,在1227位境外旅行者的調查中,只有10.7%的受訪者表示在最近的一次旅行中購買了LV產品,這個數字相比2014年下降了15.5%。
近日,歐盟德國法院判決取消了Louis Vuitton的兩個標志性商標:棕米色棋盤格和黑灰色棋盤格。前者注冊于1998年8月27日,常用于丹麥、葡萄牙、芬蘭、瑞典等國家,后者注冊于2008年11月21日,常用于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和保加利亞等國家。這次的案件由德國著名零售品牌 Nanu-Nana于2009年發起,因為第三方可以申請取消商標的初始注冊者。
歐盟德國法院給出的理由為“商標過于簡單,缺乏顯著特征”。知名專業知識產權律所EIP倫敦公司EIP Europe LLP律師Sharon Daboul評論說:“這表示著LV即將失去保護其標志性圖案被競爭對手和山寨廠商使用的危機”。棋盤格用于LV的皮具、鞋包單品,LV集團還擁有專門的團隊在預防和處理仿冒制品。Sharon Daboul還補充道:“品牌 商標必須具有鮮明的特征,一旦成為市場中普遍存在的元素,就會失去奢侈品的品牌 價值。”
法院表示LV若想勝訴必須證明,在每一個歐盟國家的消費者在看到棋盤格時都能立馬聯想到LV,但這顯然并沒有成功。法院認為這只是一個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圖案,而非一個有天然“貿易”屬性的標志。LV曾表示品牌 使用的棋盤格是“特殊而復雜的”,但法院對此說法已駁回。對此,Taylor Wessing負責時尚和奢侈品的Jason Rawkins評價說:“我懷疑這不會是最終的結局,LV不會就此善罷甘休。”
2013年,Burberry在中國市場也遭遇過類似境況,因被其他公司申請注銷,而遭到中國國家商標局取消,品牌 還在進行上訴。較為成功的案例為Christian Louboutin的紅底鞋案,2012年品牌 控YSL侵犯其紅底鞋商標權(紅底鞋商標在2008年注冊),法院當時稱“最好不要將單一顏色用作注冊商標”而將其駁回,但最后在上訴后獲勝。
話說回來,LV最近的日子都不算好過,英國媒體一周前剛發布報告表示LV在中國市場已經日漸式微。報告指出,中國一線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中只有18.8%的受訪者表示LV是他們購買奢侈品的首選,而在二三線城市這個數字則為38.8%。雖然LV依然是中國最流行的奢侈品牌 之一,但在一線城市,Prada的風頭早已超過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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