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鞋業發布2009年度權益分派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佛山星期六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于2010年03月22日經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2010年3月23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F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15,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3股派0.35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個人股東、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實際每10股派0.015元);對于其他非居民企業,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215,000,000股,上述權益分配方案實施后公司總股本增至279,500,000股。
二、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新增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紅利發放日
1、股權登記日為:2010年04月15日;
2、除權除息日為:2010年04月16日;
3、新增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上市日為:2010年04月16日;
4、紅利發放日為:2010年04月16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0年04月1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現金紅利于2010年4月16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3、本次分配所送紅股于2010年04月16日直接記入股東的證券賬戶。
4、代扣代繳所得稅情況
(1)對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所取得的紅股和現金紅利,代扣代繳所得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10股0.015元人民幣。
(2)對于在中國注冊的“居民企業”股東(其含義同《企業所得稅法》),本公司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10股0.35元人民幣,未代扣代繳所得稅,請納稅人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自行申報。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其含義同《企業所得稅法》),本公司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10股0.015元人民幣。如果QFII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本公司提交境內律師出具的認定其為居民企業的法律意見書(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并由本公司向其補發對應的現金紅利每10股0.35元。如果QFII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本公司提供中國稅務機關批復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的證明文件,本公司將按其提供的稅收政策文件計算、派發現金紅利。
(4)對于除上述QFII外其他“非居民企業”股東(其含義同《企業所得稅法》),本公司實際派發紅利為每10股0.35元人民幣,未代扣代繳所得稅,請納稅人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自行申報。
五、本次所轉增的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0年04月16日。
六、股份變動情況表
單位:股
七、本次實施轉增股后,按新股本279,500,000股攤薄計算,2009年度,每股收益為0.41元。
八、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地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桂城科技園(簡平路)B-3號證券事務辦公室郵編:528200
聯系電話:0757-86256351傳真:0757-86252172
九、備查文件目錄
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佛山星期六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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