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留電話號碼給陌生男子 12歲女孩赴約被強奸
12歲的女孩一夜未歸,她父母四處尋找、心急如焚時,卻接到女孩“女同學”的解釋短信。因覺得奇怪,女孩父母一直追問女兒,并追查此事,結果發現“女同學”竟是不軌男子。3月28日,閆某因涉嫌強奸幼女,被南寧市亭子派出所刑拘。
女兒一夜未回 手機短信解釋
小梅(化名)在寧明縣讀小學六年級,她父母在南寧手機關機了。
手機聯系不上,韋女士全家迅速行動,開始聯系在南寧市的親戚,也沒得到女兒的音訊。
女兒突然失蹤,韋女士及家人心急如焚,徹夜未眠。27日早上6時許,韋女士到亭子派出所報案。上午10時55分,韋女士突然收到有關女兒行蹤的短信了,內容是:“阿姨,我是小梅女同學。昨晚(26日晚),小梅在我家玩得太晚了,沒有回家,讓你擔心了。”有了女兒的消息,韋女士松了一口氣,趕緊撥打發來短信的電話,前兩次無人接聽,第三次撥打,一個女孩接了電話,韋問“我女兒在哪里”,那名女孩稱“在我家”。不一會兒,小梅接聽電話,告知母親在女同學家。10分鐘后,小梅回到家中。
事情十分蹊蹺 追查弄明真相
談及不回家和不接電話的原因時,小梅對母親說:“我在同學家玩得很晚,怕你們罵我,所以不敢回家和接電話”。女兒在寧明讀書,在南寧不可能有女同學。韋女士覺得很奇怪,反復詢問女兒,但女兒始終沉默不語。
因母親不斷追問,小梅終于說出“女同學”住在明秀西路,并答應帶母親去見“同學”。路上,韋女士見女兒收到多條手機短信,便迅速查看短信,短信內容為“有時間,我再約你出來玩”、“我在你家附近的餅屋等你”。韋女士詢問對方是誰,女兒默不作聲。韋女士讓女兒發短信約對方見面,但對方稱“我不敢見你”。
20分鐘后,一名年輕男子走來,開始和小梅聊天。韋女士覺得這名男子有問題,就問小梅“你昨晚是不是和他在一起”,小梅否認。隨后,韋女士準備去女兒“同學”家,該男子又跑過來告訴韋女士,“女同學”是他干妹妹。韋女士要求該男子帶路找人,男子卻稱“我不認識那個‘女同學’”,后走開打電話。韋女士趁機讓女兒撥打“女同學”的電話,結果是對方在通話中。此時,韋女士已知道女兒在撒謊,她所說的“女同學”,其實是該男子。
緊接著,韋女士帶女兒回家。途中,女兒又接到短信,內容是“借給我100元錢,看完短信刪掉,千萬別讓你媽看見”。韋女士回家后將所了解的情況告知丈夫。在父親的追問下,小梅哭著說出了被強奸一事。{page_break}
路上結識男子 被騙落入陷阱
小梅述說了與那名男子如何結識,以及被強奸和被迫說謊的來龍去脈。
原來,3月25日下午,小梅從寧明乘坐火車,途中認識了一名閆姓男子。“在火車上,他一直找機會和我搭訕,要到我的手機號碼后,他在扶綏下了車。”小梅說。
26日上午,閆某發短信讓小梅去扶綏,小梅拒絕了。閆某又發短信稱馬上來南寧,讓小梅去火車站接他。小梅覺得閆某人不錯,就答應了。閆某和小梅見面后,帶著小梅不斷在火車站附近轉悠,一直步行了約3個小時。天黑了,小梅累了想回家,但閆某說:“你不能回家。我帶你去旅館休息一下,再出來玩。”涉世不深的小梅默認了。
閆某帶著小梅進入衡陽西路一旅館。很快,閆某將房門反鎖,強行脫光了小梅的衣服。據了解,從26日晚到27日上午,他先后3次強行與小梅發生性關系。
其間,閆某發現小梅的手機響起,不讓小梅接聽電話,之后又把小梅的手機關機了。
花錢雇人演戲 假冒“同學”解釋
閆某強奸后恐嚇小梅:“你要是把這件事說出去,我給你好看!”小梅被嚇得一直不敢向父母說實情。
閆某又想了一個“瞞天過海”的辦法:在路邊找到一女子,花十幾元錢雇她按照他的說法回復小梅母親。
韋女士和丈夫聽完女兒的述說,心里很痛,遂再次到派出所報案。
據了解,28日,閆某因涉嫌強奸幼女被警方刑拘。辦案民警說,小梅年齡小,涉世淺,防備心理差,結果被不法分子侵害。民警提醒廣大家長,孩子出遠門,應盡量陪伴,盡量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另外,孩子們也要注意,不要隨便接觸陌生人,遇到什么事,要向家長及時說明,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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