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維斯”教學樓
清華大學多了一個“真維斯樓”!23日下午,這條消息忽然在微博和人人網上傳開。不少清華學生發現他們的第四教學樓被更名為了“真維斯樓”,紛紛拍照上傳到網上。清華大學和服裝品牌忽然有了這樣的聯系,讓很多網友表示“不能接受”。
這張“真維斯樓”的照片流傳開之后,不少大學生都調侃稱:“要向清華看齊,爭取個班尼路樓來。”而清華大學研究生會副主席曹彬也在微博上稱此樓:“有望取代二校門,成為最受游客歡迎拍照景點。”
記者昨天聯系到了一位清華大學的老師,她說自己問過了第四教學樓的傳達室:“真維斯樓的牌子是上午剛掛上去的。”據她介紹被掛牌的教學樓原來叫第四教學樓,就是正常的教學樓,有課上課沒課自修。這些教學樓都是以第一第二第三這樣命名,在教學樓當中,被企業冠名的還是第一個。她還補充說,其他樓被企業冠名的也有,但是通常都是特定行業冠名特定專業:“比如新聞學院的樓是宏盟樓,宏盟是一個廣告傳播集團。新建的有一個清華-羅姆電子工程館,羅姆也是電子類的企業。而且這些都是給特定專業捐的,不是捐給大家都用的教學樓的。”她說自己問了身邊的同學們:“大家都覺得還蠻扯的,同學們其實更能接受以贊助人的名字命名的。清華的教學樓和真維斯的品牌形象不太搭。”
另一位清華的同學則對記者表示:“掛牌當天才知道第四教學樓已經改名,之前沒有公示。聽說以前食堂改名都是征集學生意見的,這次沒有事先聽說。”她還補充說:“平時的教學樓是直接用人名命名的,學生們反映沒有那么大,但是以品牌名稱命名還是第一次,還是大家熟悉的牌子,覺得不太合適。另外大家都要去這個樓上課的,感情比較深。”
這位老師說,據她了解冠名捐助都是通過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完成。昨天記者嘗試聯系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但是其電話無人應答。在微博上聯系真維斯,對方回復了一條“我有什么可以幫助你”的私信之后就沒有了回音。在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主頁上,有各方贊助的信息,但是通過站內搜索并沒有發現真維斯贊助的相關消息。
后續報道:清華大學因為將一棟教學樓冠名“真維斯樓”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甚至有網民直指此舉為“賣身”和“大學精神的墮落”。在“偌大的校園是否能容下一個 ‘真維斯"的爭議聲中,在現行教育體制的背景下,“大學精神與商業行為是否水火不容”成為不得不正視的問題。據央視報道5月26日早晨,有學生發現,先前懸掛介紹真維斯企業精神的銘牌消失了。有媒體報道,該牌在25日晚被人潑漆,校方將該牌摘下。但校方則稱,并不知是何人將牌摘掉,目前正在調查。據內部人員透露,此次事件真維斯共花費8億元。
清華第四教學樓被冠名真維斯樓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引發高校商業化爭論。27日,教育部發言人續梅首次代表教育部對此事表態,稱冠名一事符合規定,并且歡迎和感謝捐資助學,但同時建議學校在冠名前廣泛征求師生意見。續梅指出,關于學校校舍和教室冠名問題,1997年,當時的國家教委曾經有過相關的規定,原則上不允許以企業或者個人名字冠名,特殊情況要報經上級部門批準。到了2004年的時候,國務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許可權,其中也包括對于學校校舍和教室命名的審批權,也就是說教育部門不再具有審批的權力。 目前如果高校對捐贈的一些建筑物,如校舍或教室命名,主要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捐贈法》中規定,捐贈方對其捐贈的一些工程或者項目有可以享受命名的權利。“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捐資助學,我們肯定是非常感謝的,至于如何冠名、以什么樣的形式來進行冠名,捐贈方和受贈方可以進行商量。另一方面我們也建議學校充分利用民主渠道,廣泛征求廣大師生的意見,一定可以找到一種既能夠表達對捐贈方的感謝或者進行紀念,同時又能體現學校特點和定位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