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車城(000803):要約收購未獲通過 收關注函
關于福州北控禹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北控禹陽”)要約收購金宇車城(000803)致全體股東的報告書未獲得董事會審議一事,在近日備受市場關注。4月24日晚間,深交所官網顯示,交易所就該事項向金宇車城下發了關注函。
據了解,北控禹陽擬要約收購金宇車城股份,本次要約收購有效期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6日。金宇車城4月23日披露的《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決議公告》顯示,公司董事會以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未通過《董事會關于福州北控禹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要約收購事宜致全體股東的報告書》。
其中,金宇車城董事胡明、胡智奇的反對理由之一為報告書沒有披露北控禹陽一致行動人北控光伏、天津富歡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存在重大遺漏。獨立董事何云的反對理由為天津富歡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對于投資者決定是否接受要約以及北控禹陽是否具備要約收購資質存在重大影響,屬于要約收購必須披露的事項。
在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金宇車城函詢公司相關股東上述情況是否屬實,并說明相關訴訟的具體情況;并結合前述情況以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說明公司披露的報告書及北控禹陽前期披露的《要約收購報告書》是否存在重大遺漏。
另外,金宇車城董事胡明、胡智奇的反對理由之二為北控禹陽一致行動人很可能存在大額債務未能清償的情形,從而導致北控禹陽不具備要約收購資質。為此,深交所要求金宇車城函詢相關股東并詳細說明大額債務未能清償的具體情況;結合前述情況以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詳細說明要約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是否具備收購人資質。
此外,金宇車城董事會審議未通過該報告書,交易所要求金宇車城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說明該報告書是否具備有效性。
同日晚間,金宇車城披露了北控禹陽要約收購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根據公告,截至2019年4月23日,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合計5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0004%。據了解,此次要約收購為北控禹陽向除北京北控光伏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外的金宇車城股東發出的部分要約,預計要約收購股份數量為2266萬股,占金宇車城總股本的17.74%,要約價格為15.08元/股。本次要約收購的目的為,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通過優化法人治理與管理效率,促進上市公司穩定發展,增強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提升對社會公眾股東的投資回報。本次要約收購不以終止金宇車城的上市地位為目的。本次要約收購前,北控禹陽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未曾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收購人與公司受同一控股股東控制,收購人與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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