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凱瑞(002072):被訴名譽權侵權事項
證券代碼:002072證券簡稱:*ST凱瑞公告編號:2019-L104
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被訴名譽權侵權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棉集團”)以名譽權侵權為由在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向公司提起訴訟。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會江住址:德州市德城區順河西路18號被告: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燕媚住所:德州市德城區順河西路18號
2、案件事實與理由
自2017年6月24日起,公司陸續在對外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出售實施進展公告、半年報、年報中,披露德棉集團未能按照付款安排約定向公司全額支付交易對價,捏造德棉集團欠款事實;尤其是2019年9月6日公司在《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編號:
2019-L088)中,明確載明:“經自查,交易對手(即德棉集團)目前應支付而未支付交易對價款的具體金額的款項合計為277,228,699.00元”。
上述披露嚴重失實,系公司刻意捏造,德棉集團不欠付公司任何款項,嚴重損害了德棉集團的名譽權,侵害了德棉集團的合法權益,系違法行為。具體事實和理由如下:
(1)德棉集團與公司雙方簽訂的《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
框架協議》和《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補充協議》真實有效并已全部履行,德棉集團不欠付公司任何交易價款。2015年2月4日,德棉集團與公司簽訂《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框架協議》,協議約定公司將自身持有的德州錦棉紡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棉紡織”)100%股權及公司擁有的紡織設備及部分債權債務打包出售。2015年7月22日,德棉集團與公司簽訂《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補充協議》,協議明確約定轉讓價格為48,852.95萬元。2015年12月,德棉集團向公司支付現金15,870萬元;2016年4月,德棉集團向公司支付現金12,562.51萬元;2016年7月20日,德棉集團、公司及浙江第五季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委托支付協議書》,約定2016年8月、12月浙江第五季實業有限公司受德棉集團委托分別向公司支付10,000萬元、10,420.44萬元,該《委托支付協議書》目前均已履行完畢。同時,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公布重大資產出售事實進展公告(2017-L006),明確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浙江第五季實業有限公司通過第五季(深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代為支付的剩余紡織資產出售對價款的承諾事項已全部履行完畢,公司已收到全部資產出售轉讓款48,852.95萬元。
上述可見,德棉集團應向公司支付的資產置出交易對價款48,852.95萬元已全部支付完畢,且已得到公司的公告確認,德棉集團不再欠付公司任何款項。
(2)公司公然違反之前已公開確認欠款還清的事實,又在公開媒體渠道捏造事實,誹謗德棉集團對公司欠付277,228,669.00元,存在侵犯德棉集團名譽權的違法事實。
自2017年6月24日公司發布的重大資產出售事實進展公告(2017-L055)開始,公司歷次在對外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出售事實進展公告、半年報、年報中,披露德棉集團未能按照紡織資產出售付款安排的約定期限內全額支付交易對價。特別是2019年9月6日公司在《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編號:2019-L088)中,明確披露:“經自查,交易對手(即德棉集團)目前應支付而未支付交易對價款的具體金額的款項合計為277,228,699.00元”。這不僅與公司在2017年1月26日公布重大資產出售事實進展公告
(2017-L006)內容相悖,更是憑空捏造德棉集團欠付款項,侵犯德棉集團名譽權的違法事實客觀存在,證據確鑿。
(3)公司的違法事實已嚴重損害德棉集團合法權益,并在德棉集團嚴重警告、發函溝通后拒不改正,已經給德棉集團的名譽造成損失,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應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向德棉集團公開道歉,向社會公眾澄清事實。
3、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任何公開媒體發布原告欠付其資產交易對價款的不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等任何方式;(2)判令被告立即通過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媒體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其虛假信息披露給原告企業聲譽造成的惡劣影響;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三、判決、裁決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除日常披露及定期報告中所披露訴訟事項,截至公告日,公司將聘請律師對公司的全部訴訟事項進行核查和梳理,公司將根據核查結果,及時補充披露達到信息披露標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事項。
五、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201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重大資產出售》(草案),公司向德棉集團協議出售其持有的德州錦棉紡織有限公司100%股權、紡織設備以及部分債權債務組成的資產包,根據評估作價48,852.95萬元。后因公司債權人拒絕債權轉移至德棉集團以及德州錦棉紡織有限公司100%股權被凍結無法進行過戶轉讓等諸多因素影響,公司以及錦棉紡織最后實際向德棉集團移交資產共計81961.71萬元,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資產交易對價款共計53854.69萬元,尚有28107.02萬元未收回。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關規定,自該重大資產出售事項籌備階段開始,陸續對外發布重大資產出售實施進展公告、半年報及年報,對該重大資產出售事項實施進展情況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名譽權侵權問題。
針對該訴訟,公司將采取必要的應訴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起訴、反訴、上訴
等,積極主張公司權利,保護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由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和判決,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影響尚無法判斷,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
特此公告。
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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