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潤(600070):再次延期回復年報問詢函
浙江富潤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再次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富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于浙江富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63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內容詳見公司臨2020-029號公告)。公司收到《問詢函》后,積極組織財務部門、中介機構等各方共同對《問詢函》中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和回復。由于《問詢函》中需要核實和完善的內容較多,同時需要中介機構出具意見,中介機構需要履行內部審核流程,因此無法在2020年6月16日前完成回復工作。
公司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再次延期回復《問詢函》,在此期間公司將認真落實《問詢函》中涉及的問題,于2020年6月23日前完成《問詢函》的回復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鄭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浙江富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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