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丑鞋子卻引爆潮流
幾年前,一種名為“UGG”的時尚人士評論為“史上最丑”的鞋,在沒有大規模廣告和強勢市場宣傳支持的情況下,制造了全球近年來最勢不可擋的流行風潮。
UGG變形記 UGG的本意是Ugly Boots(丑陋的鞋子),這種雪地靴由帶毛的羊皮把腳裹起來后簡單縫制而成,粗大蠢笨,卻非常暖和。它主要面向一個對美感并不那么講究的人群——沖浪愛好者。
UGG Australia品牌的創始人布萊恩?史密斯在澳洲沖浪勝地珀斯發現,沖浪者會在上岸后穿著當地小工廠生產的UGG,不僅舒適暖和,厚厚的羊毛還能迅速吸掉腳上的水氣,保持腳部干燥。于是,他在美國加州創建了UGG Australia品牌,之后UGG在沖浪者間小范圍流行開來。
1998年,史密斯將UGG Australia品牌賣給了德克斯戶外公司。新東家在接手后認為,憑著考究的用料(必須是澳洲A級反羊毛皮)和舒適的腳感,UGG完全可以打破專業市場的藩籬,受到更多消費者的青睞。
先“賄賂”一小撮明星
傳統的推廣模式,比如做廣告、上時尚雜志和時裝秀對于UGG來說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這種鞋看上去丑笨而且難以搭配,根本不可能進入時尚圈中意見領袖們的法眼。
于是,德克斯公司轉而尋求更有說服力的“燈塔”——明星。他們給因主演《海灘護衛隊》而被狗仔隊瘋狂追拍的女星帕米拉?安德森送了一雙,同時精明地附送了一雙UGG童鞋給她的小女兒。
UGG由帶毛雙面羊皮制作而成。在加工風干過程中,羊毛一直粘附羊皮之上,因而靴子有著超乎尋常的透氣性能和保暖性能,在夏天靴子是涼爽的,到了冬天則能保暖,加之寬松舒適,讓腳有特別的舒適感覺。
舒適的穿著感讓小朋友接受了UGG,為了和女兒搭配親子裝,帕米拉也嘗試穿了一次UGG,從此UGG成為其腳上新寵。然后人們便頻頻從八卦圖片中看到帕米拉在拍攝現場穿著它,并開始疑惑為什么這位當紅女星如此青睞這雙古怪的靴子。
在勾起了一小撮流行敏感人士的好奇后,德克斯公司開始有計劃地向那些被狗仔隊曝光最頻繁的明星們贈送UGG.
美國“脫口秀女王”奧普拉.溫弗瑞成為他們的目標。2000年,奧普拉收到UGG后非常喜歡,隨即買了350雙送給自己所有的員工,并在節目“奧普拉的最愛”單元向觀眾隆重介紹了這雙鞋。
正是奧普拉的推薦,讓UGG從此走向了發跡的轉折。在這以后德克斯總是想方設法地令那些喜歡在電影節和各種頒獎禮上穿著松垂裝的初露頭角的女星被拍到穿著UGG靴子的圖片。這種看似不經意的手法反而更激起追星族們追隨的熱情。
于是隨著波普風、混搭風的時尚流行風尚的普及,UGG亦交融成時尚的部分。格溫妮斯?帕特洛、卡梅隆?迪亞茲、萊奧納多?迪卡普里奧,甚至斯皮爾伯格全家都常穿著UGG出現在公開場合。于是,人們開始越來越多地注意到這種外形古怪卻被眾多名人愛不釋“腳”的靴子。海量的明星街拍圖片也“以身作則”地影響著普通人的日常穿著潮流。
越丑越“限量”
UGG引發的熱潮終于讓時尚界再也無法裝聾作啞。2003年,隨著皮毛一體的鞋子開始出現在米蘭和紐約的時尚秀上,曾極度抗拒UGG的時尚頂端人群終于正式承認了UGG的時尚地位。
時尚話語圈的全面淪陷使得市場已經累積了足夠的心理熱度。越來越多的好奇者開始搜索,究竟在哪里可以買到UGG?
德克斯公司這時開始轉向消費市場制造話題,他們與美國大型連鎖百貨公司Nordstrom聯手,宣布每戶美國家庭允許在Nordstrom購買4雙UGG.“限量”的噱頭將人們此前的好奇進一步放大,一時間,專柜前排起了長龍,而這又成了引誘更多人加入其中的最好的廣告。
當然,UGG的流行也引來了批評:英國著名造型師佐薇?萊姆曾說:“它們是我見過最丑陋的東西!穿上它們,讓人的腳踝變得肥大,我完全不明白人們是怎么想的。”
還有不少人認為,這不過是時尚界偶然發的一次“高燒”,很快就會消退。的確,僅靠粉絲們自發的熱情無法延續銷售奇跡,德克斯公司得另做打算。
人人都是UGG達人
為了讓流行延續更長時間,德克斯公司除了開發更多新品之外,還將話題的焦點從前幾年人們關注的“誰在穿UGG”,引導為近兩年的“UGG該怎么穿”。
從最早與Legging(一種緊身打底褲)搭配,到阿什麗?提斯代爾第一次把UGG塞進闊腿運動褲,一些男星也加入進來,演繹上穿西裝下著UGG的另類穿法,更不用說廣大的時尚達人們進行的各種搭配嘗試。UGG得以在時尚的前沿屹立不倒。
借助明星和潮人街拍現象的流行,德克斯公司營造了這樣一種氛圍:讓消費者樂此不疲地開發出越來越多的UGG新穿法,并作為一種引領時尚“級別”的標志來展示自己的搭配功力與時尚觸覺。曾被認為只會曇花一現的UGG就這樣一直火爆至今。
其實,UGG走的正是《紐約客》雜志專職作家馬爾科姆?格萊維爾在《引爆點》一書中所描繪的引爆流行的經典路徑:從時尚偶像的現身說法到忠實粉絲的傾情推舉,再到普羅大眾的緊緊跟隨。正如打哈欠一樣,某些社會行為也具有極強的感染性,單個行為能夠引發群體性效仿。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被卷入這種或那種社會流行潮之中,盡管我們大多不明就里甚或不曾察覺。
UGG的本意是Ugly Boots(丑陋的鞋子),這種雪地靴由帶毛的羊皮把腳裹起來后簡單縫制而成,粗大蠢笨,卻非常暖和。它主要面向一個對美感并不那么講究的人群——沖浪愛好者。
UGG Australia品牌的創始人布萊恩.史密斯在澳洲沖浪勝地珀斯發現,沖浪者會在上岸后穿著當地小工廠生產的UGG,不僅舒適暖和,厚厚的羊毛還能迅速吸掉腳上的水氣,保持腳部干燥。于是,他在美國加州創建了UGG Australia品牌,之后UGG在沖浪者間小范圍流行開來。
1998年,史密斯將UGG Australia品牌賣給了德克斯戶外公司。新東家在接手后認為,憑著考究的用料(必須是澳洲A級反羊毛皮)和舒適的腳感,UGG完全可以打破專業市場的藩籬,受到更多消費者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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