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同款球鞋國內外差500元 涉雙重標準遭重罰
同一款耐克籃球鞋,不僅價格高出國外500多元,而且在國外銷售的雙氣墊到國內變成了單氣墊。耐克體育公司為了自己的“雙重標準”交了487萬元的罰款。
在今天舉行的全市工商開放日活動上,市工商局首次對外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這也是工商部門針對企業“雙重標準”開出的首張罰單。
“依照‘懲大惡誡小過’的準則,工商執法重點放在那些存在主觀故意的違法行為上”,市工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劉健向市民代表介紹說,耐克公司一款國內售價高達1299元的高端籃球鞋,主要賣點之一就是足跟和前掌的雙氣墊,然而同樣的宣傳、比國外還高出500多元的價位,中國消費者買到手的卻是只有一個氣墊的產品。“耐克公司在產品上搞‘雙重標準’區分對待中國和國外消費者,對于這樣的行為,市工商局絕不姑息!”劉健表示,雖然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聲明,說明中國的產品只有一個氣墊并答應為已購買的消費者退貨,但是考慮到耐克公司奉行雙重標準侵害中國消費者的行為,工商局對耐克公司處以487萬元的罰款。
觀察 “洋大牌”愛搞“內外有別” 年底前全面協作打擊傳銷
記者注意到,事實上,從生活日用品、電子產品、食品領域到汽車領域,都存在著國內外的雙重標準。例如,自2009年以來,強生產品在各國被召回25次,但這些召回基本不涉及中國。一些知名筆記本廠商在全球召回問題筆記本的同時,卻對我國的消費者推出所謂的“自愿更換”計劃。此外,蘋果公司iPad1退差價執行雙重標準,豐田公司對中美市場上問題汽車的賠償實施雙重標準,沃爾瑪、麥當勞、雀巢等在國內外實施雙重產品標準,都曾引發消費者質疑。
針對“洋大牌”這種“內外有別”的做法,業內人士認為,盡管中國市場對跨國公司極其重要,但他們從心態上卻不重視中國。因為“仗著產品好”,感覺可以“有恃無恐”。因此,不妨通過源頭立法、加強執法監管、輿論監督等方法,給“洋品牌”以“顏色”。
今天,西城、海淀、豐臺等全市工商機關向市民代表介紹了近年來在規范企業競爭行為、保護知識產權、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查處的一批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案件。此次開放日活動是自2003年以來本市工商部門舉辦的第19次開放日活動,至今已有市民近8000人次參加。
據介紹,2008年至今,全市工商部門共查辦各類案件近8萬件,罰沒款9.6億元。其中,近5年來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319件,罰沒款5849萬元。針對群眾普遍反映的藥價貴問題,開展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的整頓,有效制止了醫療機構通過藥品獲取回扣的行為。針對中小學教材價格居高不下的問題,查處了部分區縣學校和教委限制競爭的行為,促進了出版發行行業的規范。
另據透露,針對傳銷違法行為流動性強的特點,市工商局逐步構建了打擊傳銷聯動體系。到2012年底,基層打擊傳銷區域協作機制將全面覆蓋北京市和周邊接壤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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