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居民服裝消費特征分析
2010年服裝市場將超6300億
我國地域廣闊,城鄉差異大,收入水平不均衡,不同地區、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呈現出不同消費特征,比如:不同城市居民衣著消費需求不等,部分二三線城市甚至超過一線城市;25~29歲、35~45歲人群具備最強消費需求等等。
比較美國、英國、日本和我國的紡織服裝行業發展進程,大致都會經歷:制造企業大規模生產→生產外移、制造業萎縮、零售商居主導→零售商以服務和快速反應參與市場競爭的過程。而我國已經處于第二階段,也預示著中國的服裝行業即將進入下一個黃金十年。那么,我國服裝市場需求的大小、居民消費的特征也對企業建立競爭優勢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華泰聯合證券發布的《我國居民服裝消費特征分析》報告顯示,2009年我國服裝零售總額(限額以上規模企業)3264.3億元,占紡織服裝商品零售總額的約70%,近五年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如果從人均收入和人均服裝消費支出(占總收入)之比的角度來測算,2010年服裝市場總容量大約有6300多億元,而保守估計至2015年整個服裝市場的擴容速度大約在10.5%。
同時,該報告也分析了我國城鄉間、不同地區、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的服裝消費呈現出的不同特征。
我國居民收入整體提升
城鄉人口比例逼近1:1
從下圖中可明顯看到,近4年來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獲得整體提升,收入結構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城鎮居民中,收入在3萬元以下的居民人數呈下降趨勢,收入在4萬~10萬元的居民人數上升速度最快,其次是1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也有較快上升。農村居民中,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居民人數已經越來越少,近40%的農村居民收入在5000元以上。與此同時,城鎮與農村居民的人口之比也發生較大變化,向1:1逼近。
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結構變化
(不同收入水平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重)
農村居民收入分配結構變化
(不同收入水平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重)
收入水平的整體提高和城鎮化率的上升相應帶來消費能力的提升和消費觀念的改變毋庸置疑。近幾年,我國居民也因此更加青睞品牌服裝。
城鎮居民消費欲望強
低收入者也須重視
由于農村和城市的生活環境、社會保障制度以及消費環境存在較大差異,農村居民在衣著方面的消費需求顯著低于城鎮居民。即使是農村中的高收入人群,其收入絕對值與城鎮中等收入人群相當,但在衣著上的支出也明顯小于城鎮中等收入人群。
所以說,如果更多的農村居民融入到城鎮生活中,其在衣著方面的支出很可能出現顯著提高,而且這一潛力遠比在城鎮居民內部挖掘消費潛力要大得多。因此也可以預想到,政府通過各項政策加快城鎮化進程,如果效果明顯,將對消費的拉動產生巨大作用。
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衣著支出占比
從上圖中也能夠看出,“越有錢的人在服裝方面的消費會越多”的觀念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反而是收入少的居民衣著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相對較高、收入高的居民相對較低,而且這一比值不會無限地縮小或者擴大,證明了服裝的一般消費品屬性。對于收入水平較低的人群來說,服裝更接近于非必需品;對于收入水平較高的人群來說,服裝則更接近于必需品。
二三線城市有潛力
35~45歲消費需求最強
部分城市的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但其衣著消費占收入的比重卻較高,甚至超過高收入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這些地區如內蒙古、新疆、河南、山西、寧夏、東北三省等,部分二三線城市居民更愿意從有限的收入中拿出更多的錢用于衣著消費。也因此,在這些地區或許存在著被市場所忽視的消費潛力。
將0~19歲和50歲以上人群定義為儲蓄人口,20~50歲人群定義為消費人口,并借鑒統計局公布的人口年齡結構數據和城鎮、農村居民衣著消費數據,對各年齡層的衣著消費需求進行測算,發現25~29歲、35~45歲人群具備最強的衣著消費需求。
各年齡段人口服裝消費需求比較(2007年)
以2007年數據為例,全國居民衣著消費需求約5000多億元,其中35~45歲人群貢獻了其中的近30%,該年齡段人均消費需求在600元/年以上,顯著高于平均405元/年的水平。25~29歲人群的服裝需求雖僅占總需求的約7.6%,但人均消費需求也接近500元/年的高水平,顯示出較強的購買欲望。從這一角度考慮,25~29歲和35~45歲市場勢必成為商家重點關注以及競爭十分激烈的區域,也是可挖掘潛力最大的區域。
上述這些消費特征表明,我國居民收入結構已發生明顯變化,“有錢人”越來越多、城鎮人口越來越多,為服裝需求的擴大和消費升級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而從居民的消費欲望看,二三線城市的商機或許較一線城市更多,特別是如內蒙古、新疆、河南、山西、寧夏、東北三省等地的居民消費潛力被低估。25~29歲、35~45歲人群具備最強消費需求,仍是商家競相爭奪的目標市場。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