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業法人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法人章程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宗旨;
二、名稱和住所;
三、經營性質;
四、注冊資金數額及其來源;
五、經營范圍和范圍方式;
六、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七、法定代表人產生的程序和職權范圍;
八、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的分配形式;
九、勞動用工制度;
十、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一、終止程序;
十二、其他事項。
聯營企業法人的章程還應載明:
1、聯合各方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2、聯合各方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3、參加和退出的條件、程序;
4、組織管理機構的產生、形式、職權及其決策程序;
5、要負責人任期。
非公司企業法人章程范例
此范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一般規定及企業的一般情況設計,僅供參考,起草章程時請根據企業自身情況作相應修改!
XXXX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企業的組織和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企業名稱:XXXX研究院(以下稱“企業”)
企業住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號
郵政編碼:100013
第三條 企業是中國XX集團公司設立的,以科技開發、產品研制、技術服務為主要任務的全民所有制企業。
中國XX集團公司是企業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 企業注冊資金為人民幣XXXX萬元,由中國XX集團公司以貨幣方式投入。
第五條 企業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以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按照市場需求,切實把技術創新作為增強企業生產力的關鍵措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
第六條 企業依法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條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在企業中的活動,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企業內貫徹執行。
第八條 企業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企業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企業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企業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提高職工素質。
第二章 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第九條 企業宗旨:依托科技優勢,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步伐,把企業建設成集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產品制造、技術服務等為一體的科技型企業。
第十條 經營范圍:
主營:建筑業(土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監督及管理,工程與產品檢測,計算機軟件與建筑材料、裝飾材料、機械電器設備、化工產品、五金交電、通信設備等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兼營:實業投資、物業管理、培訓、房屋租賃;日用百貨的銷售、機動車停車服務等業務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經營方式:工程承包、設計、生產、開發、轉讓、咨詢、服務、銷售、代銷、代理、裝修等。
第三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 企業實行院長負責制。設院長1人,副院長若干人和總會計師。
第十三條院長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院長由中國XX集團公司任命。
第十四條 企業建立以院長為首的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系統。院長對企業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負有全面責任。
第十五條 院長領導企業的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決定企業的各項計劃。
(二)決定企業內部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解聘企業中層領導干部。
(四)提出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基本建設方案和重大技術改造方案,質量管理、安全生產、職工培訓計劃,工資調整方案,留用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方案。工資列入企業成本開支的企業人員編制,制定、修改和廢除重要規章制度的方案。
(五)依法獎懲職工。
第十六條 院長依靠職工群眾履行本法規定的企業的各項義務,支持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和其他群眾組織的工作,執行職工代表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
企業的決策機構為院務會議,成員包括:院長、副院長;書記、副書記。
第四章 職工和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 職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職工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從事勞動,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是企業的工會委員會。企業工會委員會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 職工代表大會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支持院長依法行使職權,教育職工履行義務。
第五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二條 企業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繳納各種稅、費、基金。
第二十三條 企業建立統一的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的財務管理辦法。企業遵守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紀律。
(一)做好成本核算與成本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正確核算成本費用,合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按規定預提和攤銷費用,計提和處理資產損失。
(二)開展目標成本管理。
(三)加強資金的監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建立健全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制度。
(四)加強財務審計。
第二十四條 企業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 企業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二十六條 企業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帳目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繳納各項稅款。
第六章 勞動、人事、工資制度
第二十八條 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人事、工資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第二十九條 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等多種形式吸收優秀科技人才。企業內部各級管理人員實行公開競聘、擇優聘用、定期審核,并實行任期制。企業有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錄用、辭退職工。
第三十條 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分配制度。
第三十一條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勞動保障制度。
第七章 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終止并進行清算:
(一)企業主管部門依法決定解散;
(二)企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撤消;
(三)企業宣告破產;
(四)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條 企業因前條原因終止的,應依法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清算組織應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債權、債務,編制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目。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批準,清算組織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起草、修改經中國XX集團公司批準,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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