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出臺,導游收入下降散客被忽視
“要不去賣保險吧?干了幾年也沒學到什么,真不知道干點啥好。”11月份進入旅游淡季,導游員王宇沒團可帶開始考慮轉行了。《旅游法》實施后,嚴禁安排購物、取消自費項目和不得索要小費的明文規定,給導游行業帶來較大變化,最直接的就是導游收入大幅減少,一些導游考慮轉行。行業震蕩,業界認為在經歷“洗牌”陣痛的同時,也可促使導游回歸服務本質。
月入過萬驟降至兩三千
11月份,旅游業進入傳統淡季,在旅行社終于有時間對今年“十一”的新變化進行消化反思時,不少導游員也開始考慮是否離開這個行業。“單位的同事很多都在想著以后去干啥呢,反正這個是干不久了。”導游員小褚做了3年導游,雖然辛苦和委屈是家常便飯,但旅游旺季月入過萬的高薪誘惑,讓她一直堅持了下來,但現在高收入已經成了過去時,她和家人商量后準備轉行。
今年的“十一”,是導游小趙過得最輕松的一個黃金周,用他的話說,“閑著玩也比接團強”,因為《旅游法》明文規定,嚴禁強迫購物。而據統計,《旅游法》中有關“導游”的條款就有十幾項,一道道“法律紅線”的高壓下,很多導游都沒工作,即便給導服費也不干。
“一個團一天導服費給出兩三百甚至五百元都沒人干。”導游小盧說,旺季團多,有的旅行社缺導游,導服費一漲再漲,但還是找不到人。“別覺得一天五百元就多了,自己帶團一天五六千的收入都是保守的。”
今年“十一”期間,導游的收入平均下降七成左右。很多人從月入過萬驟降至兩三千。小盧說,旺季辛苦,淡季輕松是大多數導游的工作狀態,今年很多導游卻是“旺季在觀望,淡季想轉行”了。
回歸“員工化”導游行業迎來“洗牌”
《旅游法》出臺后,關于導游薪酬體系重建的呼聲高了起來。15日,煙臺市旅游部門接到了關于與人社局聯合開展導游員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專項檢查的通知,其中導游的工資和保險情況是重點檢查內容。
在業內認為這一舉措是推進導游回歸“員工化”的同時,也有人提出了難題,導游是旅行社的員工,但如果旅行社不愿意承擔聘用導游的責任或者一些僅是“夫妻店”的小旅行社難以承擔聘用導游員的費用,導游又該何去何從。而且即便落實了人事歸屬,薪金的減少已成定局,未來還能否挽留因收入減少而想離開的導游。
導游行業勢必出現大“洗牌”,業內認為,這將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有的導游因為收入減少主動轉行,但業務素質不過硬的導游也會被行業淘汰出局。”在煙臺市旅游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導游管理工作的張寧巍說。
行業監管下導游得練好“內功”
“有了文件,落實起來力度加強了,勞動權益得到保障才有效果。”拿到省里下發的聯合檢查通知后,市旅游質監所市場監察科主任曲廣偉認為,這對導游員來說是個好事。江山國旅總經理喬仁磊得知這個信息后,也連忙轉發到朋友圈里,“導游的福利來了”。
在業界專家看來,《旅游法》之后,對導游來說是挑戰更是機遇,市場干凈了,更看重的一定是質量,服務過硬的導游一樣可以拿到高薪。但能否把握機遇,突破行業困境,關鍵還在導游自身。
喬仁磊說,行業洗牌,導游就要調整好心態,練好內功,回歸到行業服務本質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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