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發布網絡違法經營案例 傍商標被罰50萬
【案例】
去年8月17日,昆山工商局城北分局接到北京工商局移送的案件線索函,稱其管轄區內“蘇州格林貝爾商貿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上開設網店銷售的某品牌奶粉罐體上沒有中文標簽,北京一名消費者購買后退貨進而舉報。
當地工商執法人員到當地實體店現場調查發現,這些進口奶粉是經營者于2013年8月13日在另一家網絡賣家處購買的,共計20罐,上面全部沒有中文標簽。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66條和第86條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昆山工商局城北分局對其進行處罰:沒收無中文標簽進口奶粉,沒收違法所得1274元,罰款17725元,兩項共計18999元,上繳國庫。
【工商提醒】
經營食品無論是線上線下,都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如今,消費者不僅法制意識強,而且食品安全知識豐富。如果經營者不主動學習,將被消費者一逮一個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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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守護平安:冬季行動”的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犯罪,安徽省蕪湖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積極行動,深入摸排,成功破獲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冬季行動首戰告捷。
2014年11月19日,經偵三大隊得到線索:鏡湖區有人利用快遞公司從外地購買假冒名牌香煙并在市場銷售。得到線索后,大隊立即安排民警開展摸排,成功鎖定鏡湖區一物流派送點,最終在該地點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購買的假冒品牌香煙共計6箱。為了最大程度的打擊犯罪、擴大戰果,大隊決定派民警跟蹤該批假煙去向,適時搗毀假煙倉庫。通過連夜蹲點守候,11月20日晚,在犯罪嫌疑人簽收快件過程中,民警迅速出動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并當場查獲硬芙蓉王(黃殼)香煙300條,經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住處予以搜查,查獲假冒芙蓉王硬殼香煙331條、假冒利群硬殼香煙140條,涉案價值16萬余元。經過數日的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如實交代了今年以來多次從外地購得假冒名牌香煙到蕪銷售,涉案價值30余萬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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