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將會成為后營改增時代企業節稅的天堂
一、案例:
同樣是企業年終開會,開不同的會、簽訂不同的會務合同,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
(1)公司開年會帶有福利費性質,不得抵扣增值稅;
(2)但是若是開工作總結會就是與經營有關的會務費,可以抵扣增值稅;
二、要點
1、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取得進行抵扣的專用發票,降低當期應納增值稅;
2、簽訂合同時要看看供應商提供的結算票據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增值稅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評定報價的合理性,從而有利于節約成本、降低稅負,達到合理控稅,降本增效的目的。
3、合同雙方名稱的規范性要求要高于原來的營業稅納稅體系。
4、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而且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稅的含稅價格是指“銷項稅額”而非“應納稅額”,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帶來糾紛。
5、盡量將付款條款明確為類似“付款日憑結算單按實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表述,以避免在實際收取款項之前開具增值稅發票,導致納稅義務提前發生,影響企業現金流。
6、對兼營的不同業務,此時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項目的金額,并進行分項的明細核算,以免帶來稅務風險。
7、應當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合同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比如: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應承擔向甲方賠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2)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17%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因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票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開具發票,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8、在合同條款中應特別加入杜絕虛開條款,約定如開票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開票方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必須明確不能免除其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9、如果合同標的發生變更,則可能涉及到混合銷售、兼營的風險,甲方需要關注發生的變更是否對甲方有利。必要時,甲方需要在合同中區分不同項目的價款。
10、在合同中對履約地點、期限、方式等進行合理的選擇,很多企業的業務可能是跨境服務,根據營改增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境內單位在境外建筑服務、文體業服務是暫免征收增值稅的;
三、總結:
合同—通往天堂和地獄的門票;
營改增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
合同——營改增稅收籌劃的重頭戲;
營改增后合同簽訂法律條款更加完善;
簽合同就是先小人、后君子!
更多相關的資訊敬請關注世界服裝鞋帽網吧。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