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人有多時髦?秘密時尚在哪里?
在這個Facebook 橫行的時代,Maison Martin Margiela 依然保持著與品牌的創始人、比利時人Martin Margiela 如出一轍的匿名文化。
Maison Martin Margiela 的成員簡直就是外星人。他們是一個神秘的族群,大都生于1970 年代以后,穿著白大褂,在一切家具、內飾都是白色的巴黎總部工作著。他們只通過Email 與外界溝通,主語一概是“我們”,說著諸如“精華在于,我們的團隊在過去、現在和將來呈現的Maison Martin Margiela,就代表了Maison Martin Margiela 的過去,現在和未來”—這種誰也聽不懂的話。
這些故作古怪的人,掌控著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品牌之一。 Marc Jacobs曾經把Martin Margiela 與川久保玲一起列為對他影響最大的設計師。當被時尚評論家Suzy Menkes 指責公然抄襲二者時,Marc Jacobs 反擊道:“任何一個意識到現代社會的生活面貌的人,都無法避開這兩位設計師的影響。”
Maison Martin Margiela 顛覆了現代時尚的守則,他們把墊肩縫在晚裝上,把舊的古董裙改造成新的……這些都為品牌贏得了巨大的聲譽,成為富有思想的女性鐘愛的品牌。但是,Margiela 并不是給嚴肅知識分子的衣服。他的衣服有著顛覆性的狡黠(想想那些用金色假發或者紅色圣誕裝飾彩條制成的外套吧),也有令人不安的部分,比如其標志性的分趾靴。但是,這些實驗性作品的背后,是以堅實的實用主義為基礎的。如果你需要一件稱心如意的針織衫,一件剪裁完美的外套,或者一件比普通T恤更易搭配的打褶T 恤,那么Margiela就是你的首選品牌。
今年秋季的秀場上到處都是向Margiela 致敬的作品。Stella McCartney熱情擁護簡約剪裁,Chlo 也借用了Margiela 的美學。如果詢問MaisonMartin Margiela 的工作人員,為什么這個22 年的時裝品牌有著如此巨大的影響力,他們說:“我們不喜歡定義自己的作品,然后把定義丟給你們。”在這個Facebook 橫行的時代,Maison MartinMargiela 依然保持著與品牌的創始人、比利時人Martin Margiela 如出一轍的匿名文化。Martin Margiela 是時尚界最難以捉摸的人物,他從不拍照或接受采訪,并在去年離開了自己一手創立的品牌, 把它交給了Renzo Rosso(Diesel的老板,2002 年收購了Maison MartinMargiela)。
面臨這樣的變動,別的品牌可能會陷入崩潰邊緣,但是Maison MartinMargiela 并非建立在個人之上的品牌,“Maison 的一切都經由團隊之手,我們的意圖是完整的,這讓我們保持真實。”Margiela 的工作人員回信說道。他們對Martin Margiela 的離去所流露的情感極少,仿佛蜂巢里的一只工蜂。基于如此這般非傳統的工作形式之上,MaisonMartin Margiela 的衣服非常實穿,品牌也具有長久的生命力。就像團隊所說:“當你忘記自己在穿一件Margiela 的衣服,并且感覺很不錯的時候,你就會意識到自己是一個Margiela 女人。”
倫敦人有多時髦?
倫敦, 這座誕生了Alexa Chung和Daisy Lowe、Mark Ronson 和PeteDoherty 的城市,是否就如近幾年的Burberry 廣告一樣,到處是蹦蹦跳跳的迷人“少男少女”?我帶著這樣的疑問開始了我的第一次英倫之旅。
初來乍到,在對當紅夜店和小文藝匯集點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最直接了解當地“fashion scene”的方式自然還是購物。第一站去了大名鼎鼎的BondStreet。五分鐘內我便意識到自己來錯了地方,因為走完半條街都沒看到一個高水準的時髦人士(也許是我去的時間不對),除卻和男超模David Gandy 在Louis Vuitton 新店門口擦肩而過的一瞬間外,觸目可及之處盡是俗氣的疑似足球明星太太黨。不遠處的Dover StreetMarket 則是另一個極端,一屋子打扮得過于謹慎的狂熱時裝愛好者全無輕松血拼之感,反而像是來向川久保玲朝圣的。我只得另覓方向,去年輕人較多的Oxford Circus 看看。
還好Topshop 沒有讓我失望。位于Oxford Street 的這家旗艦店看起來要比淮海路的H&M 大兩倍還不止,霸占整整五層樓,甚至還附帶了Eat 簡餐店、發廊、美甲吧和退貨中心!說全倫敦城十分之一的年輕人都在這里也不為過,女孩們有各式各樣的風格和體型,男孩們則清一色地纖瘦,腿一個比一個細—可見Hedi Slimane 當年推崇的搖滾少年形象在高街仍遠未過時。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一個披著一頭紅色長發的男孩,穿卡其色短褲配長襪和圓頭皮鞋,像是剛參加完伍德斯托克音樂節。接著去東區,昔日的貧民區如今已成為新銳設計師的天堂。去年才開張的買手店Jeanette¹s 是潮人必到之地,搬家后的新店開在同樣是精品店的Start 的地下室,有其他地方買不到的JonathanSaunders 和Christopher Kane。那里有個店員問我穿的皮拖鞋是不是Commedes Garcons,當我告訴他是“你們英國自己的牌子”Church¹s 時,他還有點不太相信。后來又去了Covent Garden,遇到了不少路人中的Agyness Deyn 和Henry Holland。
生活在世界時尚的前沿—滿大街都有Reiss、COS、Urban Outfitters、A.P.C.這樣的優質品牌,倫敦人對潮流的敏感從木底鞋的大熱上就能可見一斑,不過在我看來,倫敦時尚雖打著個性化的招牌,年輕人的選擇仍是比較單一的。對女生來說,最受歡迎的搭配是皮衣、碎花裙、黑絲襪和小矮靴,對男生來說則是格子襯衣配黑色牛仔小腳褲及brogue 皮鞋,這兩種造型的出現頻率之高讓人無法忽視。而小禮帽、牛仔衣、復古tee、牛仔短褲、leggings、芭蕾舞平底鞋等流行了不知多少年的單品也依然無處不在,完全沒有退位的意思。
在倫敦的那幾天正好趕上了《欲望都市》的英國首映,我沒去看,不過拜讀了《衛報》專欄作家Hadley Freeman撰寫的批判文章。她認為Carrie 和她的好友們失去了威信,我深表同意。如果說十年前的年輕人尚需靠電視劇來進行時尚啟蒙的話,現在的年輕人已經可以教Carrie 穿衣服了。不過,隨著資訊的普及,大家都在看一樣的雜志和街拍博客,穿一樣的品牌,擁有一樣的審美觀,這讓他們在穿衣上多少有些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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