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達斯打折鞋穿一天就開膠 商家拒絕退換
近日,沈陽市民王女士反映,6月22日,她在商場阿迪達斯專柜,購買了一雙運動鞋,可是,新鞋剛穿了一天,問題就出現了--右腳鞋頭開膠。
事后,王女士找到阿迪達斯專柜,銷售人員得知情況后,同意為王女士維修開膠的運動鞋。不過,王女士稱,經過修理后,運動鞋開膠的問題仍存在,她隨后向商家提出換貨的要求。但阿迪達斯專柜銷售人員解釋稱,開膠問題并不影響使用,況且當初她購買的運動鞋為打折商品,對于打折商品不能退換。
“開膠的運動鞋仍然放在專柜里,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王女士說。
無獨有偶,近日,沈陽市民崔女士也因為一雙新買的涼鞋添了堵。崔女士稱,6月10日,她在一家商場購買了一雙特價女式涼鞋,保修期為三個月,穿了不到一個月,左右腳前腳掌處的表皮均出現破損。
事后,她找到商場專柜,銷售人員回應稱,鞋類商品本身屬于易磨損商品,出現破損不屬于質量問題,不能進行維修和退換貨。
案例分析:鞋類投訴成熱點三包標準存差異
記者從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工商12315受理數量最多的是日用百貨投訴,共1636件,占商品消費投訴30%,其中涉及鞋類商品的投訴是其中一大熱點。
省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分析稱,目前,鞋類“三包”規定,國家沒有統一標準。生產企業或銷售商家執行的“三包”標準存在差異;鞋類消費量大,款式品種不斷推新,一些生產企業為謀取更大利益而降低質量標準;從生產到最終銷售存在多個環節,出現質量問題,生產者難以被追責,銷售商不愿意承擔損失等。
律師說法:打折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可退換貨
本報消費維權律師團成員、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表示,依據《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以有獎、附贈、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質量,不得免除其應當承擔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義務以及其他責任。
王飛稱,消費者在商場購買商品即與商家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無論是正價商品還是打折商品,如果確因商品自身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買賣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換貨。如雙方有異議,可以委托第三方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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