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達斯5年和阿迪王分道揚鑣“山寨王”利潤過億
“阿迪王”是一個在網絡上被無限惡搞的運動品牌,其更有著“山寨王”的稱號;而就是這個品牌,卻創造了銷售過億的奇跡。
不過昨日記者登錄其在淘寶網上的官方旗艦店,頁面上已經不見了熟悉的“阿迪王”,只有“adivon官方旗艦店”字樣。大部分產品中,也不見了其酷似阿迪達斯標志的三角標LOGO……這些都是一場歷時5年的官司塵埃落定后的變化。
營口“阿迪王”放棄倒三角商標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召開《2013年遼寧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公布8起典型案例,備受關注的阿迪達斯狀告阿迪王案終告和解,“阿迪王”漢字商標成為歷史。2008年,阿迪達斯有限公司一口氣將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華珠(泉州)有限公司以及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經營“阿迪王”的個體業主郭某訴至營口市法院,認為“阿迪王”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侵犯了阿迪達斯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作為阿迪王的前身,福建華珠鞋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以外貿代工起家,2006年成為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
“阿迪王”這個品牌出現在了公眾視線當中,當時很多人甚至認為它是某個廠家的惡作劇:阿迪達斯四個字被攔腰砍斷,拼接上一個極具暴發戶氣息的“王”,LOGO也被生生掰斷,扭成一個倒三角的標志……
甚至在網絡上“爆紅”,網友“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諷調侃之語不斷。
但隨著官司的進程,“阿迪王”的營銷卻越做越大:贊助奧運會,在美職籃(NBA)上露臉,在央視體育頻道和湖南衛視上進行廣告投放。雖然在北上廣等大城市的品牌認同度有限,但卻以相對低廉的價格,迅速在三四線市場占據了一席之地。
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年利潤已經破億元,在全國鋪開3000多家門店。
2013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與原告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構成近似,對相關公眾造成了混淆,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在公司名稱中使用“德國阿迪王”、“阿迪王”企業字號及使用www.adivon.com域名的行為在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同時也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阿迪王”中文商標和三角標LOGO被無償轉讓給阿迪達斯,該中文商標及三角標LOGO將不能再繼續使用并出現在終端店面中;在保障原告注冊商標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賦予被告公司較長的寬限期清理庫存,在寬限期滿后被告將清倉產品無償贈與社會福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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