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企可申請享受直通放行新規
據悉,出口產品的直通放行,是指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合格后,直接簽發通關單,企業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無需在口岸二次申報。
進口直通放行是指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后簽發通關單,不實施檢驗檢疫,僅對貨物加施檢驗檢疫標志,貨物直運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核查封識后實施檢驗檢疫。
進出口直通放行的實施,有利于減少通關環節,加快通行速度。對出口直通放行的貨物,變內地、口岸二次申報為內地一次申報。實施直通放行,可實現快速通關,減少企業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晉江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目前,進出口企業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直通放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實施直通放行新規定。申請實施直通放行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嚴格遵守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2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檢驗檢疫誠信管理(分類管理)中的A類企業(一類企業);企業年進出口額在150萬美元以上;企業已實施HACCP或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并獲得相關機構頒發的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出口企業同時應具備對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能力,產品質量穩定,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年批次檢驗檢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內未發生由于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退貨、理賠或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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