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服裝展覽業發展的不利因素
國際服裝展覽業之間的競爭呈現出發達國家在競爭中占有絕對比較優勢的特點,這對于廣大發展中國家是相當不利的。這些不利因素主要有:
一、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與有較大差距。
無論是服裝展覽組織者、服裝展覽管理者、施工人員還是為服裝展覽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的素質總體來看不是很高,其觀念更新較慢,多是承襲前人的經驗或簡單地引進國外服裝展覽業的經驗,而缺乏積極進取的創新精神。
二、現有服裝展覽基礎設施相對落后。
據統計,目前全國各地服裝展覽館的建筑面積總計為100萬平方米,展館總面積為30多萬平方米;而國土面積僅為我國1/32的意大利就有40多個展場,僅米蘭國際服裝展覽中心就有65萬平方米;德國在漢諾威、法蘭克福、慕尼黑、科隆、萊比錫、杜塞爾多夫等地擁有21個博覽會場館,展廳總面積達230萬平方米,僅杜塞爾多夫的展廳總面積就超過40萬平方米。我國還沒有一個可與它們相匹敵的展場,舉辦特大型服裝展覽會或博覽會有較大困難。
三、中國服裝展覽業市場廣闊,但發展較慢。
我國領土遼闊,人口眾多,服裝展覽業理應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蓬勃發展,但由于體制和歷史的原因,中國服裝展覽業只是在最近20年中才有了較快的發展。當前中西部地區的國際服裝展覽相當少,除了為邊境貿易服務的部分國際服裝展覽會外,真正意義上的國際服裝展覽幾乎為零,相當一部分服裝展覽場館(雖然面積很小)常年處于閑置狀態。
四、服裝展覽業管理不規范。
目前,國內尚沒有具有絕對權威的服裝展覽管理部門。根據現行的服裝展覽管理辦法,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的工貿公司、外貿公司、協會、商會、中國貿促會及其行業分會和地方分會、地方政府或省市級外貿主管部門、服裝展覽場館、境外服裝展覽機構等都能舉辦服裝展覽會。
五、服裝展覽審批制度使得服裝展覽組織者缺乏靈活的應變機制。
服裝展覽會的發展是隨國內國際經貿形勢的變化而隨時調整的,靈活的應變機制對于服裝展覽組織者來說十分必要和重要,但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管理體制仍在約束著服裝展覽的及時轉型。從具體服裝展覽組織的工作內容、服裝展覽立項、服裝展覽實施到服裝展覽評估均需要較長的審批時間,這往往使得服裝展覽組織者錯失良機。
六、服裝展覽業尚沒有形成專業化分工協作的局面。
為服裝展覽提供配套服務的技術、信息等相對滯后,從而制約了服裝展覽規模經濟的發揮。計劃經濟體制形成的集多種職能于一身的情況使得服裝展覽從業人員沒有明確分工,同一批人既是服裝展覽組織者,又是服裝展覽管理者,也是服裝展覽項目的實施者,從展品征集到展品運輸、展品布置直至為參展者提供吃住行服務等均由同一批人承擔,這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化分工帶來的高效率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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