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嬰童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出臺 于明年6月1日起實施
日前,中國首個專門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標準”)正式出臺,并將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充分考慮了嬰童群體的特殊性,技術要求和管理指標與國際充分接軌,填補了國內嬰童產品相關標準的空白。新標準設置了兩年的實施過渡期,對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場上所有相關產品都必須符合該標準要求。
新標準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進一步規范安全技術要求。織物方面,規定嬰童紡織產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織物除滿足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異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要求外,還須滿足包括耐濕摩擦色牢度、重金屬鉛和鎘含量、鄰苯二甲酸酯(6種增塑劑)含量和燃燒性能在內的新增安全技術項目。填充物方面,對纖維類填充物、羽絨羽毛填充物及其他填充物的技術要求分別作了詳細規定。附件方面,規定嬰童紡織產品所用附件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且可能被嬰幼兒抓起咬住的各類附件抗拉強力應符合相關技術指標。繩帶方面,對嬰童服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繩帶均作出詳細規定。除上述要求外,新標準還規定,嬰童紡織產品的包裝中不應使用或殘留金屬針等銳利物;可貼身穿著的嬰幼兒服裝耐久性標簽應置于不與皮膚直接接觸的位置;非紡織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
二是各項要求充分與國際接軌。新標準的制定歷時8年,作為國內第一部專門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標準,充分吸收并借鑒了發達國家有關嬰童紡織產品安全性的技術法規要求,其嚴格程度已經等同甚至超越了發達國家標準。其中,對繩帶、機械等安全隱患不合理設計的規定填補了我國標準空白;在化學安全方面增加了6種增塑劑以及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已嚴于美國相關標準;對繩帶及化學安全方面的要求也超過了日本、韓國相關國家標準。由此可見,新規一旦實施,將對我國嬰童紡織產品整體質量水平帶來大幅提升。
三是適用范圍專門針對嬰童產品。新標準實施前,我國紡織產品主要適用的標準為《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該標準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服用、裝飾用和家用紡織產品,包括成人、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相比之下,新標準則專門針對在我國境內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適用對象更加具體、界定范圍更加清晰。新標準的考核分類指標要求也更加側重嬰童安全。例如,將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并對標注提出要求。
新標準的出臺,將大幅提高我國嬰童紡織產品技術門檻,帶來產品設計研發、原材料采購、實驗室檢測等成本的較大提升。過渡期后,中國嬰童紡織品行業可能面臨重新洗牌的局面,小微服裝企業如不及時更新應對,很有可能被市場淘汰。從嬰童紡織產品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新標準的出臺將有利于我國紡織行業整體生產安全技術標準的提高,有助于倒逼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及產品升級,與國際標準及市場需求更加契合,對整個童裝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及早適應新規要求,檢驗檢疫部門建議:一是嚴抓原輔材料進料關,要求供應商提供合格的檢測報告或者委托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確保原輔材料的質量安全;二是高度重視嬰童服裝設計安全,投產大貨前對嬰童服裝進行設計安全審查,確保繩帶、附件等符合標準要求;三是重點關注印染及后整理等關鍵工序,確保增塑劑和重金屬不超過限量要求;四是充分利用標準實施前一段時間以及過渡期,加快技術改造與升級,確保生產的嬰童紡織產品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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