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成功與性感和同性戀無關”:
23年前,24歲的Dolce在西西里遇到20歲的Gabbana。一個是不甘心給父親幫工的小裁縫,一個是做著電影明星夢的平面設計師。23年后,為時裝夢奮斗了20年的這對伴侶據稱因為穿衣服問題分手。獅子座的Dolce告訴記者:“我絕對只用自己的牌子,但Gabbana經常背叛我們。他甚至會穿不知名設計師的新東西。我們總因此吵架。”Gabbana承認:“有一次我買了圣羅蘭的外套和Balenciaga的皮衣,Dolce甚至幾天不跟我說話。”
多年來人們習慣把這對設計師的作品看作年輕、性感、愛的代名詞,如今他們不再年輕、不再愛,只剩性感。《衛報》對品牌的未來提出疑問:“英國諺語說永遠不要把生意和享樂混為一談,在分享生意和床20年后,二人能否繼續合作?”
從1985年誕生之日起,Dolce & Gabbana便滲透出強烈的矛盾氣質。意大利語中,Dolce意思是甜蜜,但他相反喜歡簡潔冰冷的現代感;Gabbana意思是厚大衣,他更喜歡華麗繁復的巴洛克風格。兩人間的化學反應使兩種矛盾氣質戲劇性地融合于一個品牌,構成了品牌無可取代的特質。如今,矛盾變成了沖突,全世界的時尚編輯開始議論Dolce & Gabbana的創作能量還能持續多久?
Dolce對此一笑置之,他告訴《衛報》:“我們的成功與性感和同性戀無關,我們只是重新定義了女人和男人。現代社會讓男女差別越來越大,我們所做的只是讓兩性發現自己內在的異性氣質,并且加以表達。”Dolce & Gabbana設計下,中性表現得更加濃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