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絨((000982):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證券代碼:000982證券簡稱:*ST中絨公告編號:2019-115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銀絨業”,股票簡稱:
*ST中絨,股票代碼:000982)股票2019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連續3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累計偏離值達到17.56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屬于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管理人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核實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3、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4、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2019年7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及(2019)寧01破6-1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上海雍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決定書》指定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推薦
的有關部門、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擔任中銀絨業管理人。(詳見中銀絨業于2019年7月11日發布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6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管理人正在依法接受債權人補充申報債權。截至2019年10月30日下午5時,共有159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了171筆債權,申報金額共計人民幣11,008,258,231.35元。目前管理人正在對已申報債權依法進行審查。
根據中銀絨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財產管理及變價方案》,管理人委托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平臺(sifa.jd.com/)對中銀絨業的部分財產進行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公開拍賣已分別于2019年9月11日、9月18日、9月26日、10月4日因無人出價而流拍。管理人已于2019年10月28日委托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對中銀絨業的部分財產進行第五次公開拍賣,目前上述財產拍賣正在進行當中。
管理人已于2019年10月29日發布了《關于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08)、《關于召開出資人組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09)以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公司管理人確認,公司目前沒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管理人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特別風險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且公司2018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前三季度報告,2019年3季度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
-645,859,120.63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749,628,582.79元,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仍為負值,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2、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即2020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凈利潤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負值、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于一千萬元或者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一)至第(五)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二十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3)如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避免連續虧損,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續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否則仍將面臨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
管理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密切關注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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