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成本上升催生最低工資“普漲”
4月初,全國陸續有12個省區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處于全國經濟第一梯隊的東部八省區市(浙江、廣東、上海、天津、北京、江蘇、山東、福建)歷經此次調整后均超千元;浙江、廣東更是分別以1310元、1300元分列全國第一、二位,將原處于全國最高的上海(1280元)拉至全國第三。
社會觀點普遍認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定能夠直接體現區域經濟發展的水平,而區域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還需還原到區域內居民的生活水平上去,二者相互關聯,相互影響。
“此次調整還是體現了這樣的觀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部研究員劉云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最新標準也客觀折射了當前全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
在傳統觀念上,習慣將全國區域經濟劃分為東、中、西部三大區域,三區域經濟總量明顯呈現“由高到低”的分布態勢。劉云中認為,此次最低工資調整同樣體現了這樣的規律。
記者注意到,此次參與調整的12個省區市,除位列前8位的東部省份外,還包括一個中部省份(山西)以及三個西部省份(寧夏、重慶、陜西)。
“調整直接影響到了勞動力成本的變化。”劉云中強調,在當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及東部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的大背景下,勞動力成本受到包括政府、市場以及勞動力本身的關注,也是各區域吸引勞動力的關鍵。
自去年以來,“物價上漲”現象在全國普遍出現,社會上也不禁出現“收入增抵不過物價漲、貨幣升值跑不過CPI”的說法,這些也著實體現在了頻繁調整的“最低工資”上。
據了解,2010年,全國有30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2011年一季度剛過,11個原本進行過調整的省份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多因素導致生活成本上漲的威力可見一斑。
“生活成本的上漲最終也會體現在勞動力成本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記者,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用以提高生活質量和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存在的根本意義就是用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汪玉凱認為,如果所得報酬無法承擔當地的基本生活成本,自然會出現勞動力短缺等現象。他強調,所掙工資無法滿足居住、吃飯等基本需求時,如果政府、企業不做改變,勢必造成“用工荒”等現象。
此外,有分析指出,浙江、廣東等省份地處東南沿海,各自產業部門多為勞動密集型的制造業、服裝紡織業等類型,本身用工需求量巨大。然而,隨著產業轉移以及生活成本上升造成的壓力,產業工人逐漸出現向內陸轉移的趨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吸引勞動力就業也是市場采取的客觀抉擇。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于政府、企業而言看似無奈,但也是客觀的必然。”汪玉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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