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對夫妻由于銷售假冒品牌商標的運動鞋獲刑并罰款
上海一對夫妻由于銷售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標的運動鞋,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4月11日,記者從審理該案的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獲悉,從2014年7月起,被告人吳芳在其租賃的黃浦區斜土東路155號融金鞋城S18商鋪及五樓倉庫內,購進一批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標的運動鞋用于對外銷售。后因吳芳懷孕需要保胎,其丈夫徐朗于2014年11月起接手該商鋪的生意,負責管理、銷售商鋪和倉庫內假冒運動鞋。

2015年8月21日,公安人員接到舉報線索后,對融金鞋城S18商鋪進行搜查,當場繳獲少量標注有“NEW BALANCE”商標的運動鞋,并抓獲被告人徐朗。徐朗主動交代五樓倉庫內還有大量假冒運動鞋,并帶領公安人員前往存放假冒運動鞋的倉庫進行搜查,公安人員當場扣押標注有“NEW BALANCE”商標的運動鞋共計896雙。
吳芳在家中得知上述情況后,當即趕至其租賃的商鋪和倉庫,向公安人員表明其經營者身份并接受詢問調查。被告人吳芳、徐朗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據黃浦法院介紹,經相關商標權利人授權的上海新諍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上述896件商品中,有879件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經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鑒定,上述查扣的879件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共計人民幣615461元。
據此計算,這879雙假冒“NEW BALANCE”平均約700元一雙。黃浦法院透露,吳芳在法庭上交代自己購入的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標的運動鞋進價為15-30元,售價則為80元一雙。對于自己的犯罪行為,吳芳和徐朗均表示很后悔,并稱自己法制觀念薄弱,希望從輕處罰。
黃浦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芳、徐朗共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待銷售的涉案商品金額達61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均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于被告人吳芳、徐朗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被告人徐朗在被公安人員查獲其商鋪存放少量待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違法情形下,主動交代了公安人員尚未掌握其在商鋪五樓倉庫內存放大量待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犯罪事實,并帶領公安人員到倉庫查扣全部犯罪贓物;被告人吳芳在家中知道其商鋪因銷售假冒運動鞋商品被公安人員查獲后,即主動到案發現場接受公安人員的調查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故二名被告人均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表示,根據被告人吳芳、徐朗的上述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吳芳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徐朗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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