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鞋模廠污染環境 老板司機同被拘
福建晉江市陳埭鎮南霞美村一鞋模咬花加工廠原經營者年初因故死亡后,其丈夫劉某不熟悉經營,便聘用司機張某管理經營該廠。誰知經營不到3個月,該廠因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被晉江市環保局查獲,張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劉某于前日被晉江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今年6月1日,晉江市環保局執法大隊人員聯合晉江市公安局民警,到陳埭鎮南霞美村一鞋模加工點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廠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非法排放水污染物。經采樣監測,該加工點車間排放溝殘留水樣污染物銅、鋅、鎳、總鉻、六價鉻濃度分別為35.8mg/L、9.7mg/L、0.459mg/L、0.025mg/L、0.004mg/L,集水池水樣污染物銅、鋅、鎳、總鉻、六價鉻濃度分別為152mg/L、7.07mg/L、0.230mg/L、0.430mg/L、0.021mg/L。該加工點車間排放溝殘留水樣第二類污染物總銅、總鋅分別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總銅1.0 mg/L、總鋅5.0mg/L)34.8倍和0.94倍,車間外集水池水樣第二類污染物總銅、總鋅分別超出151倍和0.414倍。該鞋模咬花廠現場有生產的跡象,涉嫌污染環境罪,但廠里的人員均已逃跑。
6月22日,晉江市環境保護局將此案移送至晉江警方。晉江治安管理大隊接收案件后立即對該案展開調查取證工作,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取證,該鞋模加工廠的老板迫于壓力于7月8日到該大隊投案,并供述了其在今年2月份至6月份期間,非法經營該鞋模咬花廠的犯罪事實。8月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該大隊抓獲,并于當日被刑事拘留。原來,張某為該鞋模咬花廠的司機,負責接、送鞋模,和客戶較為熟悉。劉某本身對經營鞋模咬花不熟悉,與客戶也不認識。為了繼續經營該鞋模咬花廠,劉某便雇用張某協助管理該鞋模咬花廠,不曾想才經營不到3個月便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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