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8市獲準試點低碳城市建設
記者10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我國將首先在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8市開展發展低碳產業、建設低碳城市、倡導低碳生活的試點工作。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這些地區將承擔下列具體任務: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制定支持低碳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省區和試點城市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納入本地區“十二五”規劃,研究制定試點省區和試點城市低碳發展規劃。要開展調查研究,明確試點思路,發揮規劃綜合引導作用,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增加碳匯等工作結合起來,明確提出本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降低碳排放強度,積極探索低碳綠色發展模式。
此外,《通知》要求試點地區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協同效應,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落實。
發展改革委還要求試點地區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加快低碳技術創新,推進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要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進步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或與國外的聯合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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